2018年3月10日,顾X入职某时尚公司,双方签订三次劳动合同,期限至2021年4月9日。2021年4月1日,公司要求将顾X工作地点从江夏调整到黄陂,这一调岗使得顾X上下班时间增加2-3小时,路费也增加了20多元,且公司未给予任何工作时间、交通费和工资方面的补偿。这种不合理的调岗让顾X陷入工作困境,严重影响其生活质量和经济收入。此时,顾X找到了武汉地区湖北诺亚律师事务所执业7年的李红丽律师寻求帮助。
李红丽律师拥有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位,还曾在大型国有企业从事法务工作十余年。在接触顾X后,凭借其丰富的公司法务实战经验,迅速判断出公司的调岗属于不合理调岗。她指导顾X以“拖欠疫情期间工资、未休年休假工资,且单方调岗变更工作地点”等原因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为后续的维权奠定了基础。
2021年5月6日,顾X在李红丽律师的指导下,向时尚公司邮寄发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补发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等多项诉求。在仲裁过程中,李红丽律师凭借其深厚的理论功底和实务经验,依据现行重要法律法规,为顾X进行了有力的辩护。她指出公司虽有自主经营权,但此次调岗未搭配合理的工作时间调整及交通费补贴等措施,是不合理的。
经过仲裁审理,最终裁决支持了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19410.33元。李红丽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成功为顾X维护了合法权益。李红丽律师不仅业务能力出色,还积极投身公益,多次参与“送法进社区”活动,免费解答市民法律疑难。她在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获评“千名村(居)满意法律顾问”,2024年6月获评“湖北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24年7月受聘第七届武汉市律师协会理事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城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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