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省某地,一起多人合伙开设赌场的刑事案件引发了广泛关注。时间追溯到20XX年,涉案人员多达八人,分两个阶段疯狂实施开设赌场的违法犯罪行为。被告人HX率先在盐城市盐都区XX小区开设赌场2次,以扑克牌斗牛的方式组织赌博,还按赢钱的5%进行抽头,被告人Q某协助开展接待、收付款等工作,抽头渔利达到了一定数额。不久后,HX与被告人YX商议合伙开设赌场,约定五五分成,随后他们先后在盐城市盐都区、XX区多地开设赌场至少5次,同样以扑克牌斗牛方式组织赌博并抽头。YX作为本案的核心人物,全程参与了第二阶段的5次开设赌场行为,是主犯之一。而且,YX有赌博违法记录及赌博罪前科,属于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最终,XX县人民检察院以开设赌场罪对YX等八人提起了公诉。
面对这样复杂且不利的局面,被告人YX的家属委托了江苏晓义律师事务所的沈玉玮律师担任辩护人。沈玉玮律师2014年执业至今,执业证号为13209201410735735,服务于江苏盐城及周边地区。他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本科,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其中刑事类案件就占了约35%,先后办理过各类刑事案200余件。他还是江苏晓义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盐城市青年联合委员会委员,更是多次荣获律伴中国好律师全国最佳口碑奖。
接受委托后,沈玉玮律师第一时间全面介入案件,他先后多次仔细阅卷,对案件的所有证据材料进行了细致核查。精准地梳理出YX在共同犯罪中的具体行为、作用地位以及全案的量刑情节。结合开设赌场罪的法律规定与司法裁判标准,他确定了精准考量情节、争取罪刑相适应的辩护思路。在这个过程中,他发现YX在审判阶段自愿认罪认罚,便以此为重点,结合YX在共同犯罪中的实际参与程度、获利情况,将其与同案主犯HX的行为进行对比,严谨地请求法院在量刑时精准区分二人责任,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同时,他还指出YX归案后如实供述自身犯罪事实,配合司法机关查清案件全部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主观悔罪态度良好,请求法院酌情对其从轻处罚。
在庭审中,沈玉玮律师就上述辩护意见进行了充分、严谨的举证和说理。他的辩护观点依据充分、条理清晰,既尊重了案件的客观事实,又严格遵循刑法的罪刑相适应原则,全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诉讼权益。
最终,江苏省XX县人民法院经过依法审理,采纳了沈玉玮律师提出的认罪认罚、坦白等从宽处罚的辩护意见。法院审理认为,虽然YX是主犯且系累犯,但同时他具有自愿认罪认罚、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退出违法所得等从宽处罚情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人YX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X万元。
沈玉玮律师的专业辩护,在被告人YX不利的情况下,实现了法律效果与辩护效果的统一。他精准把握辩护要点,挖掘从宽情节;坚守罪刑相适应原则,精准区分责任;专业把控诉讼流程,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他的辩护思路与办案策略,也为同类共同犯罪案件的刑事辩护提供了宝贵的实践参考,不愧是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原则为大众服务的优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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