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起始于某化工建设公司承接贵州某新材料项目土建工程后,将劳务合法分包给XX公司,XX公司又与罗X签订班组劳务合同,罗X等人再转包给郑X。2024年1月,张X、蔡X、王X三人受郑X雇佣提供木工劳务,2月22日结算后,三人以劳务合同纠纷为由将多方诉至法院。贵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简崇亚律师自2019年起执业于贵州兴雅律师事务所,接手此案后开启专业维权之路。
简崇亚律师有法学本科学历,积累了丰富的民商事案件处理经验。在案件审理中,她精准定性案件性质,明确本案为劳务合同纠纷,排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的错误适用。其在长期办案实务中形成严谨缜密的办案思维,深谙民商事案件裁判规则与庭审要点,能够快速厘清复杂法律关系,这使得她能准确抓住合同相对性这一核心,为后续的抗辩奠定基础。
在证据方面,简崇亚律师夯实证据链条,完整提交劳务合同、结算单、代发工资承诺、工资结清凭证等关键证据。她曾为多家大型矿产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熟悉企业合同管理和法律风险防范,这让她在处理此案时,能够收集到充分的证据来证明XX公司已全面履行付款义务,已与罗X班组完成全部劳务结算,并足额代发农民工工资。
简崇亚律师严格依据合同相对性,厘清责任边界。她指出XX公司与三原告无直接劳务合同关系,三原告系郑X直接雇佣,受郑X管理与结算,XX公司并非本案适格被告,且三原告主张的劳务费与XX公司无关,不应由其重复承担付款责任。凭借多年处理各类案件形成的成熟纠纷处理思路,她成功剥离合法分包单位与下游多层转包、个人雇佣之间的责任关联。
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简崇亚律师的全部抗辩意见,判决被告郑X支付三原告劳务费及资金占用费,驳回三原告对XX公司及其他被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郑X承担。简崇亚律师凭借专业能力成功使XX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避免了企业承担额外法律风险与经济损失。她还拥有企业合规师(高级)、国家二级建造师、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等专业能力证书,在法律行业深耕8载,其专业形象也受到业内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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