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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单为胜诉而战,更追求当事人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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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9 · 1586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李鉴春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17年 职务:主任
律所: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116200910770435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3781271663
代表案例:-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毕业于名校法律系,法律理论功底深厚。在公安机关刑事办案部门工作多年并担任部门领导职务,从事律师职业多年,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与深厚的人脉资源。善于发现刑事案件的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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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李鉴春律师执业十六年,兼具侦查与辩护双向思维。他不追求盲目胜诉,而是依据案件情况为当事人制定策略,在多起案件中,通过精准辩护实现不起诉、不予批捕、缓刑等结果,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不单为胜诉而战,更追求当事人利益最大化

很多人认为律师只要能让当事人胜诉就是好律师,实则不然。胜诉并非衡量律师能力的唯一标准,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的李鉴春律师就深谙此道。他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拥有十余年刑侦预审、两年大学法学特聘讲师工作经历,这使他兼具侦查与辩护双向思维,能洞悉公检法机关内部办案流程,从侦查中捕捉案件辩点。

在张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中,涉案金额达200余万元,且已被刑事立案侦查。李鉴春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全面核实证据,重建客观事实。他通过全面阅卷、会见张某,调取相关民事合同、工程往来记录等材料,细致梳理租赁、使用、转移设备的完整过程及对应时间节点。精准辨析主观意图,否定张某的非法占有故意,指出其行为更符合民事履约过程中的不当处置。明确刑民边界,主张纠纷性质属民事范畴。及时提交专业意见,提供证据线索支撑。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他的意见,认为张某行为不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尤其是缺乏非法占有主观故意,决定对张某不起诉。该公司不服申诉,市人民检察院仍维持了不起诉决定。此案虽胜诉,但过程中各方都耗费了大量精力。

另一种情形更值得注意。万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涉案资金流转频繁。李鉴春律师在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批捕时,第一时间介入会见万X,确认其从犯地位、初犯偶犯且无前科。动员家属主动退赔8000元,并劝导万X认罪认罚。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重点论证其不符合逮捕必要性条件。检察机关采纳意见,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公安机关对万X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后续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李鉴春律师持续跟进,提出的量刑建议也被采纳,万X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这种调解式的处理,让各方都较为满意,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

还有熊X涉嫌偷越国境罪一案,李鉴春律师从事实、情节与政策三个维度构建不起诉辩护体系。明确行为动机,界定情节性质;全面梳理从宽情节;结合刑事政策,提出不起诉依据。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并递交《不予起诉法律意见书》,最终检察机关对熊X作出不起诉决定。

在李鉴春律师看来,“赢”并非单纯的胜诉,而是综合考虑案件的各种因素,为当事人争取到最有利的结果,减少当事人的损失和痛苦,这才是他一直追求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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