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事实
这起案件是广东省广州市XX区人民法院(20XX)粤XXX刑初XXX号刑事案件,属于多人共同实施的网络资金结算类犯罪。公诉机关一开始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指控被告人CX等六人。CX伙同他人为赌博网站及电信诈骗资金提供银行卡代收、转账服务,涉案资金流水非常大,里面包含多名被害人被骗的款项。CX在团伙里负责对接上家、分配获利,处于主犯地位。
案件的核心争议点在于罪名定性和犯罪数额认定。公诉机关建议对CX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这个案子涉及资金流水审计、电子数据固定、共同犯罪地位区分等好多复杂的事实和法律问题,是典型的网络黑灰产刑事案。对CX来说,一旦罪名和数额确定,面临的可能是较长时间的牢狱之灾,他和家属都十分焦虑,感觉前途一片黑暗。
律师介入后的具体行动
万利律师作为被告人CX的一审辩护人,在接到委托后,就开始严谨履职。
他先是全面阅卷,细致地梳理全案卷宗。卷宗里有银行流水、司法会计鉴定、Telegram聊天记录、电子数据、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等证据,他对这些证据逐一核查,前后阅卷时间很长,仔细核对了犯罪数额、主观明知、行为模式等关键事实,还提出部分银行卡流水不应计入CX涉案数额的质证意见。
在定性与地位辩护方面,他在认可指控基本事实的前提下,提出CX相较于未归案的上家“佰X”“阿X”作用更小、层级更低,应认定为从犯或情节较轻主犯。同时强调CX实际获利有限、归案后如实供述,具备坦白情节。
在量刑情节上,他充分论证,围绕CX初犯、偶犯、无犯罪前科、自愿认罪、部分退缴违法所得、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相对有限等多项酌定从轻情节,向法庭提出全面罪轻辩护意见,请求从轻处罚并考量缓刑可能。
庭审中,他依法举证、质证、辩论,完整呈现辩护观点,保障CX的诉讼权利,推动法庭全面审查案件背景、行为作用、悔罪表现等综合情节。
关键策略点
万利律师发现部分银行卡流水与CX的关联性不大,所以提出不应计入涉案数额的质证意见,这一观点切中了犯罪数额认定这个要害。在主从犯认定上,通过对比CX和上家的作用、层级,提出CX应认定为从犯或情节较轻主犯,为CX争取更有利的地位认定。
同类案件经验
万利律师从2014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700余件,尤其专精于缓刑辩护,经办过各类罪名的刑事案件。
采纳情况
法院采纳了万利律师关于罪名变更的辩护意见,将公诉机关指控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变更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案件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作出重大改判。罪名从帮信罪变更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认定涉案转移资金数额超XX万元,属情节严重;认定CX系主犯,应对团伙全部犯罪负责;最终判处CX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X万元;涉案违法所得、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没收、追缴。
对比最初公诉机关建议的有期徒刑二年,虽然最终量刑有所增加,但罪名发生了变更,而且在律师的努力下,全面考量了CX的各种从轻情节。这个案子能实现罪名变更,关键在于万利律师对证据的细致核查和对案件定性的精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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