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楠律师,辽宁邦之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就凭借着自己的专业能力,帮助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
原告王XX与被告李某于20XX年登记结婚,20XX年生育一子李XX。20XX年X月,原告出资购买了位于锦州市XX区的共同房产。后来,因性格不合、家庭琐事,双方矛盾不断升级。20XX年初,原告离家赴大连工作,至此双方分居已达4年之久,夫妻感情彻底破裂。
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在子女抚养权归属和共同房产分割上却陷入了僵局。被告主张分割房产并争夺抚养权,而原告希望获得孩子抚养权、保住房产,同时不愿承担过高折价款。双方多次协商都没有结果,无奈之下,原告只能诉至法院。当时,原告心里特别焦虑,担心自己既拿不到孩子的抚养权,又保不住房子,整个人都快崩溃了。
李楠律师在原告起诉后介入了这个案件。她全面分析了案件的核心矛盾。一方面,长期分居符合法定离婚条件,孩子长期随原告生活,抚养权归原告更有利于其成长;另一方面,案涉房产为原告主要出资,且原告有稳定工作与居所,具备抚养与还贷能力。而且,如果进入判决程序,房产分割可能面临评估、拍卖,耗时耗力且成本高昂,所以调解是更优选择。
庭审中,李楠律师围绕“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向被告及法庭阐明:孩子自分居后主要随原告生活,已适应大连的学习与生活环境,变更抚养权将对其成长造成不利影响。同时,结合房产出资情况与双方经济能力,她提出“房产归原告、原告支付合理折价款、抚养费与折价款抵扣”的调解方案,这样既保障了被告的财产权益,又减轻了原告短期资金压力。
经过多轮协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双方自愿离婚,婚生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按月支付抚养费;共同房产归原告所有,原告仅需支付25000元折价款,其中6000元直接折抵被告应支付的抚养费,余款19000元可延期至20XX年底支付。这个结果既避免了房产分割的繁琐程序,又最大限度保障了原告与孩子的居住权与生活稳定。
原告原本担心自己会失去孩子的抚养权和房子,还要承担高额的折价款。但在李楠律师的努力下,她成功拿到了抚养权和房产,而且折价款也在可承受范围内。这起案件充分体现了李楠律师在婚姻家事案件中的专业能力和调解智慧。打官司有时候并不一定要争得你死我活,通过合理的调解,也能实现双方的权益平衡,这起案子能圆满解决,靠的就是李楠律师对案件的精准分析和巧妙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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