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南省株洲市,一起涉及多名未成年人的重大性侵、介绍卖淫关联刑事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被告人XX是一名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他在一段时间内,明知被害人资某为不满14周岁幼女,仍多次介绍他人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并从中获利。XX自幼家庭教育缺失、法律意识淡薄,受不良网络交友影响误入歧途。从表面上看,他的行为证据确凿,且强奸罪是重罪,他面临着可能被重判的困境。此时,XX的家属心急如焚,孩子还这么小,一旦重判,他的人生可能就毁了。
在这个关键时刻,张双意律师走进了这个案件。张双意律师具有多方面的优势。首先,她有着深厚的专业能力,精通民法典、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株洲本地司法裁判尺度熟悉度高。在本案中,这种专业能力让她能够精准地把握法律条文,为XX的辩护找到坚实的法律依据。其次,她具备强大的证据能力,以证据为王,擅长收集、整理、质证关键证据,构建完整证据链。在这个案件里,她通过全面阅卷、细致核实证据,为后续的辩护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张双意在过往的工作中,经办过众多刑事案件,尤其擅长未成年人犯罪辩护。在之前的一些类似案件中,她就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证据构建能力,为未成年人争取到了从轻处罚的机会。例如,在某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她通过挖掘当事人的成长背景、悔罪态度等情节,成功为当事人减轻了刑罚。
在这起涉未成年人性侵犯罪案中,张双意律师秉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未成年人刑事辩护原则,全面开展辩护工作。她紧扣未成年人特殊保护,明确XX犯罪时未满16周岁,属于刑法重点保护的未成年人范畴,提出“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辩护立场。同时,她厘清XX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证实其仅起介绍、辅助作用,认定为从犯,应当减轻处罚。她还深挖XX的从轻情节,如系初犯、偶犯,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等,完整呈现其悔罪态度与改造可能性。在庭审中,她兼顾法理与情理,全面发表辩护意见,请求法院在量刑建议基础上依法从宽。
最终,法院经不公开开庭审理,完全采纳了张双意律师的辩护意见。被告人XX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认定了XX系未成年人、从犯、坦白、认罪认罚等法定、酌定从宽情节成立。这一判决结果既依法惩治了犯罪,又最大限度地给予了未成年人改过自新的机会。
张双意律师一直秉持着“敢说,敢做,敢拼”的执业理念。在这个案件中,她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责任担当,践行了这一理念。她敢于为未成年人争取合法权益,敢于在复杂的案件中寻找突破口,敢于为实现司法公正而拼搏。她的努力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筑牢了法治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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