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二审改判!张双意律师助力当事人获征地补偿款

二审改判!张双意律师助力当事人获征地补偿款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9 · 1213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张双意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116人 执业9年
律所: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302201711149622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073325129
代表案例:51个
律师优势: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保险纠纷,征地拆迁,建筑工程纠纷
更多>
导读:本案系侵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HX因户口问题被拒绝分配土地补偿款,一审败诉后委托张双意律师上诉。张双意律师紧扣核心构建上诉方案,提交关键证据,纠正法律适用错误。最终二审法院完全采纳其意见,实现一审全驳到二审全改判的重大胜诉,为HX挽回补偿款。
二审改判!张双意律师助力当事人获征地补偿款

HX出生于株洲市XX区XX组,早年因购买城镇户口迁出,后又迁回原籍并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登记在册。然而,20XX年因土地征收,该组以种种理由拒绝确认其成员资格,不分配土地补偿款。HX提起诉讼却一审败诉,在陷入困境时,她找到了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的张双意律师。

张双意律师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经验,是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她深耕刑事辩护领域,也在民商事争议解决方面颇有建树,尤其擅长处理农村集体权益纠纷等案件。

接受委托后,张双意律师紧扣成员资格法定认定、备案效力、土地保障、妇女权益四大核心,构建了完整的上诉方案。她提交关键备案证据,证实HX成员资格已依法备案并公示;纠正一审法律适用错误,主张成员资格应以户籍历史、土地保障等为核心,而非仅以是否长期居住认定;驳斥“空挂户”抗辩,证明HX与村组形成稳定权利义务关系;强调行政备案效力优先,明确农业农村部门备案登记的成员名册具有法定公信力;二审精准质证,推翻证人不利证言

最终,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张双意律师的上诉意见,作出颠覆性改判。撤销一审判决,改判确认HX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享有同等土地征收补偿分配权,还判令相关组十日内向HX支付土地补偿款,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绝大部分由被上诉人承担。

张双意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极强的二审翻盘能力与对农村集体成员资格案件的专业把控。她精准抓住行政备案效力高于村组内部决议这一关键,成功说服二审法院采纳全国平台备案信息,直接推翻一审事实认定。同时明确了司法裁判规则,有力维护了户口迁出又迁回人员的合法权益,为同类案件提供了标杆。她以专业、严谨、精准的代理,维护了当事人财产权益,捍卫了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

遇到诉讼指南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