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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资格抗辩化解建设工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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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9 · 1242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李朝永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7年
律所:云南滇同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306201910082792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8487122272
代表案例:12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团队办案,务实诚信,用专业的知识,从专业的角度为你解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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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原告起诉多家单位主张工程劳务欠款。李朝永律师作为建筑第三人的委托代理人,梳理分包合同履行事实,从法律关系、主体资格层面精准抗辩。最终,原告考量诉讼风险主动撤诉,法院裁定准许。
主体资格抗辩化解建设工程纠纷

20XX年,XX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原告甲X在法庭上慷慨陈词,坚称自己组织人员完成了本地灾后恢复重建乡村学校工程项目部分劳务作业,要求被告及第三人支付工程劳务欠款。此时,坐在被告席的李朝永律师表情沉着,手中翻阅着整理好的资料。

李朝永律师2019年开始执业,毕业于云南警官学院法学本科,在民商事合同纠纷等领域经验丰富。此次他受一家建筑第三人委托代理此案。

该案争议焦点在于原告是否有权突破合同相对性向各被告及第三人主张权利。原告主张其完成劳务作业,应获得欠款。

李朝永律师接案后,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他首先详细梳理项目分包合作关系,查看每一份分包合同,明确各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接着,他深入研究合同履行完毕的事实,收集相关证据。从法律关系定性、诉讼主体资格、实际施工人身份认定等方面,撰写了专业的书面答辩意见。在法院组织核对案件基础事实时,他积极配合,清晰阐述原告仅系劳务施工班组负责人,并非法律意义上的实际施工人,与己方当事人无直接合同关系

原告在综合全案事实、法律关系及各方答辩意见后,考量到诉讼风险,向法院提交书面撤诉申请。法院经审查,依法裁定准许原告撤回全部起诉

在另一起合同纠纷案中,李朝永律师在办公室里仔细查阅被告公司工商内档。这起案件一审原告败诉,因诉讼时效问题陷入困境。他通过查询工商内档确定公司法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身份,再通过移动通信公司查询其实名认证信息,重新固定诉讼时效,最终二审成功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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