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刘大庆决心从企业法务岗位转型成为专职律师。此前,他在企业担任法务,处理各类合同审核、合规管理等事务。但他渴望在更广阔的法律舞台上施展拳脚,为当事人提供更全面的法律服务,于是毅然投身律师行业。这次转型让他形成了严谨细致、注重证据、全力维护当事人权益的执业理念。
在转型后的众多案件中,一起民刑交叉股东维权案充分体现了他的执业理念。原告姜先生是某村集体改制建筑企业的原始出资村民,被告赵某、王某、吴某为该建筑企业原管理人员。这些管理人员另行注册新公司,将原企业资产转移,还对外谎称企业名称变更,未取得全体出资村民同意,长期侵占企业房产及经营利润。姜先生委托刘大庆律师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返还企业利润、赔偿经济损失。
接受委托后,刘大庆全面梳理案件事实,调取企业改制档案、工商登记资料、土地及房产权属档案等关键证据,锁定被告虚构企业更名、侵占资产的核心事实。他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为依据,代表原告向一审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过程中,他向法院申请调取涉案土地出让档案、地上建筑物权属登记资料,查明存在手写材料虚假记载企业名称变更的情况,经法院核查工商档案,确认原建筑企业与新注册公司并非同一法律主体,被告行为涉嫌非法侵占企业资产。
一审法院经审查认为,本案相关行为超出普通民事经济纠纷范畴,存在经济犯罪嫌疑,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并将案件材料移送公安或检察机关处理。原告不服一审裁定,继续委托刘大庆提起上诉。刘大庆主张本案已向侦查机关报案但未予立案,驳回起诉将导致当事人失去救济途径,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裁定、发回重审。二审法院经审理,维持了一审裁定。
事后,姜先生表示,刘律师在整个案件过程中严谨细致,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为案件的推进付出了很多努力。虽然案件最终以驳回起诉并移送刑事程序处理,但为后续的刑事追责搭建了合法路径,有望为自己和其他出资村民讨回公道。刘大庆通过这次案件,将转型后形成的执业理念切实落地,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力以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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