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怎么也没想到,曾经亲密无间的表兄弟李某,会因为50万元的借款让两人的关系变得如此紧张。从2014年到2017年,李某陆陆续续向刘某借了50万元,约定了利息。起初,李某还会偿还一些利息,但到后来,还款就变得断断续续,最后甚至没了音信。2020年2月,李某偿还了67000元本金后,就再也没有履行还款义务。
2021年3月17日,刘某找到李某,让他出具了一份欠条,明确了尚欠的本金和利息。然而,即便有了欠条,李某依旧没有还钱的意思。刘某陷入了困境,这50万元对他来说不是一笔小数目,他不知道该如何才能要回自己的钱。
在朋友的推荐下,刘某找到了辽宁法信律师事务所的佟新宝律师。佟新宝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的从业经验,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辽宁法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同时还担任着沈阳市大东区上园街道办事处东方社区法律顾问、沈阳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值班律师。他深耕于劳动争议与合同纠纷领域,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件,在民间借贷纠纷方面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
佟律师在了解了刘某的情况后,深知时间紧迫,必须尽快采取行动。他迅速为刘某办理了立案手续,同时积极查询被告李某的财产信息。经过一番努力,佟律师查询到了李某名下的房产信息,并及时申请了诉讼保全。这一举措为后续胜诉后的执行提供了有力保障,避免了李某转移财产导致刘某无法拿到应得的款项。
在准备诉讼材料的过程中,佟律师仔细梳理了刘某提供的各项证据,包括银行转账记录、取款凭证、支付宝转账记录以及李某出具的欠条等。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确保证据链条完整、清晰。虽然被告李某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但佟律师凭借完善的证据和专业的法律知识,成功让案件进行了缺席审理。
在庭审中,佟律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阐述了原告刘某的诉求。他指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款项实际交付时生效。刘某已经实际将款项交付给李某,李某也出具了欠条,就应当按照欠条约定履行还本付息的义务。关于欠款本金数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李某出具的欠条确认欠款本金为433000元,应当予以确认。对于利息问题,佟律师也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指出李某出具欠条确认2021年3月17日前年利率18%,利息64900元的计息时间为10个月,该利率标准不超过法律保护的利率上限,2021年3月18日以后年利率为12%,也应得到支持。
最终,法院采纳了佟律师的意见,判决被告李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偿还原告刘某借款本金433000元,并偿还相应的利息。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也由被告李某负担。
佟新宝律师在这个案件中,充分展现了他“证据先行、策略精准、行动迅速”的执业理念。他不放过任何有利细节,不拖延任何一个关键节点,从快速立案到查询财产信息、申请诉讼保全,再到完善证据让案件顺利缺席审理,每一个环节都处理得恰到好处。他坚持“坦诚沟通、务实收费、不负所托”,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刘某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胜诉不是终点,帮刘某真正解决问题、拿回应得的权益,才是佟律师执业的全部意义。
在执业过程中,佟新宝律师始终坚持“以案促专、以专立信”,在各类案件中不断积累经验,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他的努力和付出,不仅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和赞誉,也为法律行业树立了良好的榜样。如果您也面临类似的民间借贷纠纷等问题,不妨联系佟新宝律师,相信他会用专业的服务为您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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