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某天当事人在茶楼饮酒后驾车,被民警当场挡获。经检测,现场酒精呼气结果为103mg/100mL,血液乙醇浓度检验结果为124.2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当事人被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立案侦查,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一旦被起诉定罪,当事人工作、家庭、征信、出行等都将受严重影响。
曹頔繁律师来自上海申浩(成都)律师事务所,自2021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5101202110387531。他服务地区以四川成都为核心,还包括四川省其他市州和天津市。曹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历史学学士以及法学硕士学位。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50件,其中刑事领域案件100余件,尤其专精于刑事辩护案件。他还是上海申浩(成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成都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接受委托后,曹頔繁律师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详细了解案发经过和当事人的情况。同时,他完整审阅了全部案卷材料,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精准把握案件关键情节。他发现当事人有醒酒行为后驾车,主观恶性小,且没有酒驾记录、未发生事故、不在高速路和快速路上行驶、也没有抗拒检查等从重情节,犯罪情节较轻。而且当事人到案后始终如实供述,全程配合调查,自愿认罪认罚。
基于这些情况,曹頔繁律师迅速制定了争取不起诉的核心辩护策略。他向检察机关提交了专业法律意见,重点阐述当事人行为虽符合危险驾驶罪构成要件,但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小;其自愿如实供述、认罪态度好,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当事人没有任何从重情节,符合相对不起诉的法定条件。
在审查起诉阶段,曹頔繁律师多次主动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法律意见。他充分阐述当事人的从轻情节与不起诉的必要性、合法性,据理力争。最终,检察院经过审查,完全采纳了曹頔繁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当事人犯罪情节轻微,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正式对当事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本案的成功,让当事人免于刑事起诉、不留犯罪案底,避免了刑罚带来的人生污点与诸多限制。当事人对曹頔繁律师的专业、高效、精准的法律辩护十分认可。曹頔繁律师秉持以过程的完美追求最优的结果的执业理念,凭借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核心权益,为醉驾类案件争取到了最优结果。他还曾获得成都市锦江区青年律师优秀辩护人大赛优秀奖等多项荣誉,其发表的专业论文也体现了他在刑事领域的深入研究和专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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