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在甘肃兰州,吉某、艾某等人被办案机关指控所在公司通过直播引流方式侵犯公民信息300万条。案件移送检察院后,争议焦点在于吉某等人是否构成侵犯公民信息罪以及其在犯罪中的具体作用。
接手本案的律师赵力辉。该律师首先怀疑吉某在犯罪中的角色定位存在问题,于是逐页查阅案件卷宗,详细对比各被告人的口供和相关证人证言。通过这种查证方式,发现吉某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所起作用较小,并非主导者。基于此,律师为吉某争取到从犯、帮助犯的认定。
之后,律师又怀疑吉某并不明知侵犯公民信息的全过程。为了核实这一点,律师多次会见吉某,深入了解其在公司的工作内容和接触信息的范围,同时仔细研究公司的业务流程和相关文件。经过查证,发现吉某在工作中只是按照上级安排执行部分任务,对侵犯公民信息的核心环节并不知情。
最终,律师提出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案件经法院两次退回检察院后,检察院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决定。
赵力辉律师在长期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积累了超过160件案件的实务经验。他认为,在刑事辩护中,对证据的审查要深入细致,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通过构建完整的证据链条来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未来,他计划构建一套针对侵犯公民信息类案件的证据审查知识工具,以更好地服务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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