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作为承包方,在2019年4月与发包方云某建设公签订了《建设工程合同》,负责粤商厦中水理站及雨水集系统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固定总价包干520000元,工期30日历天,还对付款节点、质保金、工期延误责任等作出了明确约定。工程在2019年XX月XX日经双方共同验收合格,2020年4月节水设施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竣工验收,质保期也于2021年4月届满。然而,发包方仅支付了400000元,尚欠120000元(含质保金26000元)未付。
我们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剩余工程款及利息,没想到发包方提起反诉,要求我们开具发票、赔偿未开票损失,还以工期延误为由主张违约金52000元。到了二审,对方又以诉讼时效已过、工程款支付时间约定不明、一审事实认定错误等为由上诉,请求改判驳回我们的全部本诉请求、支持其全部反诉请求。当时情况十分棘手,我们咨询了不少人,得到的答复都不太乐观,心里非常担忧,感觉这官司胜算渺茫。
后来,经朋友介绍,我们找到了云南匠诚律师事务所。该律所由张云顺、杨艳、阿贵忠3名资深合伙人领衔,合伙人均拥有近20年执业经验,分别深耕公司经营、合同纠纷、劳动工伤领域,均为业内专家,且均毕业于知名法学院校,理论扎实、实战经验丰富,累计主办案件均超100+件。张云顺律师主要办理合同、民商诉讼案件及公司非诉法律事务,还在多家企业集团担任法律顾问工作;杨艳律师专注于复杂、疑难民商事争议解决业务领域,有丰富的诉讼、仲裁实务经验;阿贵忠律师擅长诉讼、人力资源管理和合同业务,在劳动法领域有较深研究。他们采用“合伙人牵头+主办律师+辅办律师+法务助理”的团队化办案模式,复杂案件集体研讨,类案数据支撑,每起案件均制定个性化办案方案,这让我们眼前一亮。
委托后,云南匠诚律师团队迅速行动起来。在接手案件后的第一周,他们就组织团队成员在律所会议室进行了深入的案件研讨,仔细研究了案件的每一个细节,精准梳理出诉讼时效、工期顺延两大争议焦点。他们紧扣对方在询证函中确认欠款构成同意履行债务的关键事实,有效否定了时效抗辩。之后,律师们又查阅了大量的法律法规和类似案例,结合司法解释与竣工验收行为,论证发包人已认可工期顺延,为驳回高额违约金反诉做了充分准备。在二审开庭前,律师们多次模拟庭审,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了预演,确保在法庭上能够应对自如。
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我们应得的120000元工程款及相关利息全部得到支持,发包方关于工期违约金、诉讼时效抗辩等主张均未获采纳。这个结果对我们公司来说意义重大,不仅挽回了经济损失,也让我们对法律的公正有了更深的认识。云南匠诚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服务和敬业精神,为我们解决了大难题,也为同类建工纠纷提供了典型的诉讼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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