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申请核定养老保险待遇时,社保部门认定其1981年4月-1992年12月期间视同缴费年限为0个月。这一认定使得委托人可能损失数年工龄对应的养老待遇,严重影响其晚年生活的经济保障。在这种困境下,委托人寻求法律帮助,找到了德阳地区四川贞明律师事务所的刘兴方律师,刘兴方律师自2022年开始执业。
刘兴方律师在早期曾任职于云南某国有公司法务部,初步构建了企业法律事务处理基础。在接手此案的二审后,他凭借此前积累的法律事务处理经验,敏锐地意识到证据的重要性。他主动出击,积极调取街道办证明、原企业档案管理人员证言等关键新证据。这些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有力地证明了档案涂改并非委托人的过错,从而推翻了一审“证据不足”的认定。
之后,刘兴方律师在四川某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长达九年的工作经历发挥了作用。他在该公司历任风控专员兼法务、风控部经理兼法务,这使他具备了敏锐的风险识别与处置能力。在处理这起行政纠纷时,他深度梳理四川省、德阳市关于集体企业职工工龄认定的历史政策,精准指出社保部门机械适用档案规则、忽视历史遗留问题的违法之处,为案件的破局找到了关键方向。
在庭审过程中,刘兴方律师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将新调取的证据和对政策的深入理解相结合,成功说服二审法院采纳新证据,纠正一审的错误。他的努力直接促成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将案件发回重审。
最终,案件取得了发回重审的结果,这为委托人争取到了重新核定养老待遇的重大转机,为其追回数年工龄与对应养老待遇奠定了基础。刘兴方律师作为绵竹市法学学会会员、绵竹市法学会专家库成员、德阳市第八届律师协会评价考核委员会委员以及小微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范讲师团成员,以其专业、易懂、有温度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老年委托人的生存保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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