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辩护案件中,证据审查往往面临诸多困境。言词证据的矛盾、关键书证的缺失,都可能让案件陷入迷雾,难以厘清事实真相。而凌灿伟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凭借扎实的专业背景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在证据审查上有着独特的方法。
在被告人A盗窃案中,公诉机关以盗窃罪对其提起公诉。被告人A受某公司委托下乡办理电子医保激活业务,利用操作被害人手机、绑定社保卡的便利,秘密转走多名被害人银行卡内资金数万元。凌灿伟律师介入此案后,从证据审查入手。他仔细核实到案经过,确认当事人经电话通知到案且如实供述,这一证据成为认定自首的关键边缘证据。同时,推动家属全额退赔所有被害人损失并取得书面谅解,这些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从证据问题来看,案件存在“电话通知到案是否自首”的争议,律师通过严谨的论证,将这一争议情节转化为法定从轻情节。律师的动作是全面收集和审查证据,构建有利于当事人的事实。最终的法律效果是法院采纳全部辩护观点,依法认定被告人A系自首、全额退赔、全部谅解、认罪认罚,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实现了罪责刑高度统一。
另一例是被告人A的累犯盗窃案。被告人A多次入户盗窃,涉案金额数千元,且在前罪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依法构成累犯,应从重处罚。凌灿伟律师在这种不利局面下,全面挖掘从轻情节的证据。他审查到被告人如实供述、坦白认罪、部分退赔并取得谅解、自愿认罪、部分盗窃未窃得财物等证据。从证据问题上,要在累犯从重的情况下寻找从轻证据;律师的动作是系统梳理这些边缘证据,向法院提出依法从重前提下最大限度从轻的辩护意见;法律效果是法院在认定累犯依法从重的基础上,充分考量坦白、部分退赔、谅解、认罪等从轻情节,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A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在从重处罚框架内实现从轻最大化。
凌灿伟律师毕业于西华师范大学,知识面广,思维敏捷。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成百上千件,他始终秉持“专业、诚信、尽责、高效”的执业理念,凭借对证据审查的独特方法,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赢得了当事人的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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