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起刑事案辩护全获胜,看律师如何力挽狂澜先来说说矿工毕某的案子。2003年5月至2008年5月,毕某任辽阳市某铁矿矿长、安全员。2006年4月,铁矿法定代表人高某未经审批,让毕某等人在矿区斜井内打川儿,储存炸药和雷管。毕某按安排将炸药和雷管存放在井下,未按规定清退。2008年铁矿停产,也没对井内爆炸物品登记造册和销毁。2023年10月3日,某公司作业时发现367枚雷管,毕某因此被刑事拘留。辽宁海之纳律师事务所的王铖律师接手案件后,深入了解发现该案存在不起诉情节。一方面,毕某2008年5月22日离开铁矿后再未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到2023年5月22日已过去15年,其行为已过追诉时效,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应作不起诉决定。另一方面,毕某的非法储运行为发生在2006年4月至2008年5月,按当时司法解释,他因从事合法生产经营活动,不构成犯罪。最终,毕某无犯罪事实,被作出不起诉决定。再看看孙某等四人涉嫌寻衅滋事案。2023年,孙某等四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辽阳市公安局某某分局刑事拘留,后被取保候审。案件移送起诉后,王铖律师介入。辽阳市公安局某某分局认定,他们以收取提成等费用为由,分工合作,帮助残疾人张XX贷款4.3万元后,用威胁、恐吓方式强拿硬要3.5万元。但经检察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仍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相关法律决定对孙某、毛某、崔某、田某不起诉。最后是女子某某某涉嫌诈骗案。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那某冒充“谭XX”与被害人宋XX网恋,单独或伙同某某某骗取钱财38720.49元,其中某某某诈骗25115.99元。2022年5月19日,某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王铖律师为其辩护,指出某某某系初犯、偶犯,认罪认罚态度良好,有自首情节,还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达成谅解。最终,检察院依据法律决定对某某某不起诉。这件事给所有人提了醒,遇到刑事案件别慌,要及时找专业律师,律师会根据具体情况找到辩护关键点。结尾这三起刑事案件,王铖律师都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决定,让他们免受刑事处罚。王铖律师自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数百件。他毕业于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有着扎实的专业功底。在这几起案件中,他凭借对法律的深入理解和丰富的办案经验,精准找到案件的突破点,为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有法律难题,找这样专业靠谱的律师准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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