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中,假冒注册商标罪的量刑问题是实务中的争议焦点之一。通说认为,对于该罪的量刑,需综合考虑非法经营数额、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等因素。然而,实践中不同法院对于量刑尺度的把握存在差异,尤其是在缓刑适用方面,裁判标准并不统一。此外,对于非法经营数额的认定、自首与坦白情节的区分等问题,也容易引发争议,给辩护工作带来一定难度。
在佛山市禅城区的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中,被告A、被告B未经授权生产、销售带有某知名运动品牌注册商标的服饰产品,非法经营数额达十余万元,公诉机关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二人提起公诉。被告A案发后被羁押,随即委托孟翔律师所在的广东尚尧律师事务所提供刑事辩护。
孟翔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他介入案件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释明法律规定与诉讼风险,指导当事人稳定供述、如实交代案情,同步协助完成向被害单位大额赔偿并取得正式谅解书。同时,严格对照知识产权刑事司法解释,逐项论证非法经营数额认定、自首/坦白认定、主从犯地位、悔罪表现、社区影响等关键问题,形成专业、完整的辩护意见。针对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孟律师积极沟通说理,强调当事人无犯罪前科、积极补救、自愿认罪等可宽宥情节。
法院最终采纳了孟翔律师的全部辩护观点,认定二被告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同时综合考量自首、坦白、全额退赔、获得谅解、认罪认罚、社会危害性较小等情节,对被告A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对被告B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二人均未被实际收监执行。该案表明,在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中,律师通过全面梳理证据、精准论证量刑情节、积极与控审沟通等方式,能够为当事人争取到较为有利的判决结果,同时也为同类案件的辩护提供了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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