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是李X,一位居住在浙江省余姚市的投资者。他委托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的徐晓律师和胡律师,起诉被告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某乙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原告李X称,被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行为,让他的投资损失达到了12830.66元,所以要求被告进行赔偿。被告那边呢,认可虚假陈述实施日为2017年X月XX日、揭露日为2018年X月XX日、基准日为2018年X月XX日、基准价为4.58元。还指出原告在实施日至揭露日期间有效买入股票7300股并持有至基准日后,平均买入价5.9253元,差额损失为9820.69元。不过,被告认为原告的部分损失是由证券市场系统性风险及被告自身经营负面事件等非系统性风险因素导致的,应该扣除这部分。
李X在接到自己投资受损的消息时,心里别提多着急了,整夜都睡不着觉,就担心这钱打了水漂。毕竟这些钱是他辛苦积攒下来的,一下子损失这么多,换谁都承受不了。
徐晓律师接受委托后,马上就开始了工作。他全面梳理原告的证券交易记录,准确计算出原告在虚假陈述实施日至揭露日期间的买入数量、买入均价及持有情况。然后,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向法庭提交了完整的损失计算明细。
面对被告提出的系统性风险及非系统性风险扣除抗辩,徐晓律师结合同期大盘指数、板块指数走势以及被告虚假陈述与股价下跌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了有力的质证和辩论。在阅卷过程中,徐晓律师仔细查看每一页交易记录,发现了一些关键的矛盾点,为案件的辩论提供了有力的证据。
徐晓律师是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也是上海市律师协会证券合规业务委员会委员、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公益律师。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总计数千件,为数千名投资者挽回投资损失。他还获得过2022年度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优秀公益律师——优秀代理奖等荣誉。
最终,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原告在虚假陈述实施日至揭露日期间有效买入股票7300股,买入均价5.9253元,基准价4.58元,投资差额损失为9820.69元。法院认为原告买入及持有股票期间存在证券市场系统性风险及被告自身经营的内外部环境等影响因素,酌情扣除原告投资损失的20%。佣金及印花税按总损失的1‰计算为19.64元。判决被告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李X赔偿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共计7872.27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21元,由原告负担47元,被告负担74元。
李X原本担心自己可能一分钱都拿不回来,没想到最后能获赔80%的损失,心里的石头总算落了地。这起案件能有这样的结果,靠的是徐晓律师对案件的细致梳理和精准辩论,把每一个证据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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