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我陷入了一场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这让我焦头烂额。当时,广州市XX区法院审理的这个案子情况很复杂。转让人李X与受让人邓某住址一致,且邓某系李X母亲、周X为张X母亲。邓某、周X受让股权后,于20XX年X月X日将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减为10万元,还未实缴。
朋友给我推荐了广东裁成律师事务所的张远辉律师。张远辉律师从2012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14年的资深执业经验,他还是广东裁成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他毕业于华侨大学,有着法律硕士研究生学历,专业能力很强。而且他执业以来,始终以公司类法律纠纷处理、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为核心专业方向,办理过大量的企业案件,经验十分丰富。这些优势让我眼前一亮,我决定委托他帮我处理这个案子。
委托张远辉律师后,他马上展开了行动。在接受委托后的第一周,他就来到我这里,仔细查看了所有的案件材料,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他发现了转让人李X与受让人邓某住址一致这个重要线索,为后续理清亲属关系和责任奠定了基础。在庭审前一个月,张远辉律师多次前往法院,与法官沟通案件情况,详细阐述我们的观点和证据。他的专业和敬业让法官对案件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也让我们在庭审中占据了一定的优势。庭审时,张远辉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庭审经验,对对方进行了有力的质问,成功让对方承认了亲属关系和减资未实缴的事实。
最终,一审于20XX年XX月XX日判决,前股东李X、张X在未出资1000万元(李X900万元、张X100万元)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后股东邓某、周X在减资990万元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而且未上诉,再次经执行,前后股东4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限制高消费。这个结果对我来说意义重大,让我看到了追回欠款的希望,也让我深刻体会到了张远辉律师的专业和尽责。他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我解决了这个棘手的问题,让我避免了巨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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