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起性侵未成年人(幼女)的刑事案件,公诉机关出示了被害人陈述、聊天记录、酒店入住记录、电子数据等证据,这些证据摆放在法庭的展示台上。余贤龙律师仔细查看这些证据,对全部电子数据、聊天记录、证人证言、酒店证据逐条质证、精准抗辩。他从文件夹中抽出相关材料,仔细对比证据细节,指出其中不合理放大指控的部分。法官坐在审判席上,认真倾听余贤龙律师的质证意见,不时低头记录。对方律师则在一旁紧张地查看资料,准备应对。
法庭辩论阶段
进入法庭辩论阶段,余贤龙律师从事实、证据、主观认知、社会危害性、认罪认罚、谅解、前科评价、量刑平衡等多个维度阐述辩护观点。他条理清晰地指出,被告人对被害人年龄主观认知存在合理误区,双方系网恋关系,交往过程具有自愿成分、非暴力胁迫。同时,被告人认罪态度诚恳、自愿认罪认罚,被告人家属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及家属书面谅解。余贤龙律师在发言时,逻辑层层递进、法理精准、情理兼顾、语言沉稳、重点突出。法官专注地聆听,不时点头。对方律师则进行反驳,强调被告人的累犯情节以及案件的恶劣影响。
法官询问环节
法官在询问环节,针对余贤龙律师提出的被告人主观认知问题进行追问。余贤龙律师迅速回应,重点梳理双方聊天记录、年龄表述、被害人外貌特征、交往过程,详细说明被告人主观上并非“明知幼女”,而是被误导、存在合理认知偏差。法官边听边记录,眼神中透露出思考。对方律师也在一旁记录法官的问题和余贤龙律师的回答,准备进一步辩论。
最终判决
经过审理,法院全面采纳余贤龙律师核心辩护意见。综合考虑被告人对被害人年龄主观认知存在合理误区、双方交往的自愿性、被告人认罪认罚以及取得谅解等因素,同时结合累犯从重、情节恶劣、未成年人保护等因素,最终平衡量刑。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四年,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下限,实现了案件最轻刑罚。余贤龙律师在整个庭审过程中,从侦查、审查起诉、一审开庭、庭后沟通、量刑协商,全程跟进、全程把控、全程主导,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最低刑罚,最大限度降低了牢狱之灾,保留了当事人回归社会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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