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30日,电气供应商与合作方签订合同后,顺利完成了配电箱的供应,工程也验收合格,四方收货验收单核算出总金额。然而,合作方在支付了937467.42元后,剩余的货款却迟迟未付。供应商多次催讨,对方却坚称仅欠付进度款95302.91元,还以未办理结算、未达到付款条件为由进行推脱。供应商心急如焚,这笔高达88万余元的货款,对于企业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资金缺口,直接影响到企业的资金流转和后续发展。
就在供应商一筹莫展之时,他们找到了文贤飞律师。处理合同纠纷多年,文贤飞律师有着严谨细致的执业态度和精准专业的法律判断。他接到案件后,立刻开始对案件进行深入调查。他仔细查阅了双方签订的合同、收货验收单等相关证据,发现收货验收单有四方签字盖章,总货款金额明确,未付款889151.74元的事实清晰。文贤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五百七十七条、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五百九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等相关法律条文,判断结算系双务行为,供应商的证据完整连续,已具备结算条件,付款条件成就。
在法庭上,文贤飞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庭审经验,为供应商据理力争。他指出,供应商已完成供货义务,合作方迟延支付货款的行为构成违约,应自起诉之日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最终,法院采纳了文贤飞律师的观点,判决合作方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供应商支付货款889151.74元及资金占用利息。
无独有偶,在另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借款人ZX也遇到了麻烦。一审判决结果让他难以接受,他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借款总额为10万元且已全部归还,而且原审判决未采信证人证言不合理。ZX找到了文贤飞律师寻求帮助。文贤飞律师接手案件后,对案件进行了全面分析。他发现一审存在重复计算出借款项37183元、少计算还款9341元的问题。在二审中,文贤飞律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为ZX进行了有力辩护。最终,法院依法纠正了一审错误核算,改判ZX偿还59915.1元,大幅减少了还款金额。
还有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加盟创业者XX与一家公司签订无人仓合作协议,支付了49800元服务费和6000元流量费。然而,公司未提供合格运营服务、未足额供货,店铺无销量,构成根本违约。XX找到文贤飞律师维权。文贤飞律师在了解情况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为XX制定了合理的诉讼策略。最终,法院判决确认合同解除,公司退还服务费44820元,公司唯一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文贤飞律师在这些案件中,始终秉持着“用心服务,全力保障每位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他以扎实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严谨的办案风格,为当事人解决了一个又一个法律难题,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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