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X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在公司兢兢业业工作多年,竟会遭遇如此不公的待遇。2021年8月23日,公司以他在参与投标时未认真检查盖章导致标书成为废标为由,做出《处罚决定》,对他罚款7000元,并在发放8月工资时直接扣发。曹X觉得十分委屈,他多次与公司沟通,可公司态度强硬,根本不予理会。那一刻,曹X感到无比绝望,自己辛苦付出,却换来这样的结果,未来的路似乎都被阴霾笼罩。他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这场劳动纠纷成了他心中的一块巨石。这样的案子,李红丽律师执业7年来已经办过近700件。
就在曹X孤立无援的时候,他找到了李红丽律师。李红丽律师是湖北诺亚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拥有7年执业经验,尤其擅长处理劳动工伤领域的案件。做律师前,她曾在大型国有企业从事法务工作十余年,这让她对劳动纠纷案件有独特视角。她曾获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千名村(居)满意法律顾问”、2024年6月“湖北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24年7月受聘第七届武汉市律师协会理事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等诸多荣誉。
李红丽律师接手案件后,凭借近700起案件的经验,她注意到公司罚款依据的合法性是关键。曾经在国有企业从事法务工作的经历让她知道,关键不在公司表面的规章制度,而在这些制度的制定时间和执行的合理性。那个“千名村(居)满意法律顾问”的评选标准是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这个案子里她做到了极致——例如她指导曹X保留公司违法的相关证据,以及通知解除的程序。她告诉曹X,在签署公司文件时一定要留下当时的日期,同时收集保留好公司不当扣款处罚的相关证据。曹X按照李红丽律师的指导,聪明地留下了签署日期,为案件胜诉做足了准备。
在仲裁和一审过程中,公司提供了“项目责任制管理办法(投标项目)”“公司项目组奖惩制度”作为扣发依据。但李红丽律师敏锐地发现,这些办法均是公司在对曹X作出罚款7000元的处罚决定之后才出现的,根本不能成为公司对曹X扣款的处罚依据。这一决定性的发现成为了案件的转折点。
最终,法院认为公司应支付工资差额7000元。经过了仲裁和一审程序后,公司受到了深刻的教训,在曹X没有申请执行前即向曹X支付了判决确定的各项费用。李红丽律师表示:“敬业、精业、勤业、乐业,我会尽最大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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