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夫妻离婚时常常会涉及到各种权益的分割,其中动迁权益的处理也备受关注。有些夫妻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一方会选择放弃动迁权益,可这放弃到底有没有效呢?这可关系到双方切身利益,不少人都为此犯难,不知道这协议里写的放弃条款究竟能不能作数,接下来就详细讲讲这个事儿。
一、判断离婚协议放弃动迁权益是否有效的基础条件
离婚协议本质上是一种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只要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就是有效的。比如,夫妻两人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协商,一方自愿放弃动迁权益,签了离婚协议,这种情况下协议通常是有效的。要是一方是在被威胁的情况下签的字,说放弃动迁权益,那就可能无效。
二、动迁权益的性质对协议效力的影响
动迁权益比较复杂,得看动迁权益是不是已经确定。如果动迁权益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已经明确,比如已经有了动迁补偿方案,知道能拿到多少补偿,这时候一方放弃动迁权益,协议一般有效。但要是动迁还没开始,权益还不确定,这种情况下放弃动迁权益的协议效力可能就存在争议。举个例子,夫妻离婚时房子还没开始动迁,不知道能拿到多少补偿,一方签了协议放弃动迁权益,后来动迁补偿特别多,放弃的一方可能就会觉得不公平,从而引发纠纷。
三、协议签订时的特殊情况对效力的影响
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如果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况,也会影响协议的效力。重大误解就是一方对动迁权益的情况存在错误认识。比如以为动迁补偿很少就放弃了,结果实际补偿很多,这种情况下就可能以重大误解为由请求撤销协议。显失公平是指协议对一方明显不利。比如一方因为缺乏法律知识,在协议里放弃了大部分动迁权益,而另一方利用这个情况占了很大便宜,这种协议可能会被认定为显失公平而无效。
四、保障自身权益的解决办法
如果对离婚协议中放弃动迁权益的条款有异议,可以先和对方协商。协商的时候要注意保留好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要是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时要准备好离婚协议、动迁相关的材料、能证明自己主张的证据等。比如,能证明签订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的证据。在诉讼过程中,要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如实陈述事实。
离婚协议签订后,还可能会遇到各种新情况。比如动迁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发现对方隐瞒了动迁权益的真实情况等。这些情况处理起来可不容易,一不小心就可能让自己的权益受损。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正规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分析后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供专业的解决方案。有了专业律师的帮助,能让你在处理动迁权益问题上更有底气,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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