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周X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检察院起诉。其涉及两节犯罪事实,第一节从2019年10月至2020年1月,与他人合谋为网络赌博网站推荐客户充值获利;第二节在2020年7月至9月取保候审期间,介绍他人为赌博网站提供服务并获取介绍费。这种情况对周X极为不利,不仅涉案金额巨大,且在取保期间再犯罪,主观恶性较大,还曾有劣迹。福建福宁律师事务所的冯从福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接手了此案。
在案件侦查阶段,冯从福律师凭借厦门大学法学院扎实的法学功底,敏锐地发现周X在第一节犯罪中具有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的情节。他毕业于名校,法学理论扎实,逻辑严谨,迅速判断出这构成自首。于是,冯从福律师积极收集相关证据,向公安机关说明情况,为后续的辩护奠定基础。
进入审查起诉阶段,针对第二节犯罪,冯从福律师结合自己多年办理刑事案件的经验,深入分析周X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他发现周X仅提供场所和工具、收取少量介绍费,并非直接实施充值信息传递行为,认定其为从犯。冯从福律师将这一观点清晰地阐述给检察机关,强调应减轻处罚。
在审判阶段,对于退赃问题,冯从福律师凭借对法律的精准把握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及时向法庭说明公安机关扣押的10万元中,4.8万元(第一节获利)加1300元(第二节介绍费)为违法所得应予没收,余款可抵扣罚金。同时,他指导周X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争取最大幅度的从宽处理。
最终,法院在综合考虑自首、从犯、退赃、认罪认罚等情节后,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处周X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在两节犯罪、取保期间再犯罪的背景下,该结果已是法定幅度内较为合理的结果。冯从福律师获福建电视台《律师在现场》维权律师称号,担任宁德市律协常务理事等多项社会职务,其专业能力获主流媒体和官方认可,在业界和客户中口碑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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