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因涉嫌电信诈骗关联犯罪被调查,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最初以诈骗罪对其批准逮捕。若诈骗罪成立,当事人将面临远重于帮信罪的刑罚,人身自由和家庭生活都将受到严重影响。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当事人委托曹頔繁律师担任辩护人,期望在罪名定性和量刑上获得法律帮助。
曹頔繁律师接受当事人近亲属委托后,立即开展全案证据审查工作,并多次会见当事人以还原事实细节。他重点围绕主观故意、行为性质、参与程度三大核心点,着手推翻诈骗罪的指控基础。经梳理案情发现,当事人并非诈骗团伙成员,没有与上游诈骗共谋,也没有非法占有目的,对上游诈骗犯罪并不明知,未直接实施诈骗行为,只是在境外聊天软件上收购他人电话卡,并出售给上游用于注册苹果FaceTime账号实施诈骗,涉案电话卡共计44张。基于此,曹頔繁律师认为当事人的行为本质是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帮助,应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基于上述判断,曹頔繁律师确立了重罪改轻罪的核心辩护策略。他向检察院与法院明确论证,当事人无诈骗共同故意,对诈骗犯罪并不明知,不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依法应认定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同时,他深挖当事人的从轻情节,指出当事人到案后如实供述,构成坦白;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明确;积极退缴全部违法所得,主动缴纳罚金;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低、无再犯风险。
在庭审中,曹頔繁律师就罪名定性、量刑情节发表了完整的辩护意见,清晰区分了诈骗罪与帮信罪的法律边界,充分阐述了应定性为帮信罪的事实与法律依据,并阐述了对当事人宣告缓刑的理由和依据。
最终,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曹頔繁律师的辩护观点,将罪名由诈骗罪变更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并综合各项从轻情节,对当事人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罚金已缴纳)。从诈骗罪批捕到帮信罪定罪,再到缓刑落地,实现了罪名与量刑的双重有利结果,体现了专业刑事辩护在定性纠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对于当事人来说,这一结果避免了其遭受更重的刑罚,保障了其合法权益,也让其能够回归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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