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婷律师案件背景:案例导入
湖北黄冈麻城市的XX银行就遇到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15年11月,被告熊X、张X与XX银行签订借款及抵押合同,借款28万元。多次展期后,截至2025年7月21日,两被告尚欠本金5万元及利息、罚息。银行多次催收无果,两被告经法院公告传唤也拒不到庭。
律师介入
项婷律师接受XX银行委托后,立即全面梳理合同及履约证据,整理了包括个人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在内的一系列文件,形成完整证据链。她根据还款情况及时变更诉请,还论证了逾期利息及罚息的计算依据,并主张银行对抵押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最终,法院缺席判决,银行成功追回剩余借款本金5万元及相应利息、罚息,并确认对抵押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处理此类金融借款纠纷,正是项婷律师擅长的民商事纠纷领域。
常见错误一:证据缺失
很多人在金融借款纠纷中,没有意识到证据的重要性。就像有的案件中,当事人只保留了借款合同,却忽略了银行流水、还款明细等关键证据。项婷律师处理过的类似案件中,不少当事人因为证据不完整,导致在诉讼中陷入被动。
正确做法:全面收集并固定证据,比如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借款凭证、银行流水、还款明细、不动产抵押登记证明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以证明借贷合意、款项交付、抵押担保及欠款事实。
常见错误二:未及时调整诉请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的还款情况可能会发生变化,但有些当事人没有及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诉讼请求。比如在某起案件中,被告在诉讼期间偿还了部分本金,但原告没有变更诉请,导致诉请金额与实际欠款不一致。
正确做法:密切关注被告的还款情况,及时根据实际欠款金额调整诉讼请求,确保诉请准确无误,赢得法庭信任。
常见错误三:忽视抵押权主张
部分当事人在金融借款纠纷中,只关注借款本金和利息的追回,却忽视了对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在一些案例中,当事人虽然胜诉,但由于没有主张抵押权,导致执行时面临困难。
正确做法:在诉讼中,明确主张对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确保在被告无法偿还债务时,能够通过拍卖、变卖抵押物收回债权。
正面印证
还有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原告万X承包被告朱X的建房木工工程,被告出具欠条后却拖延付款。项婷律师为原告收集了完整证据,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成功为原告追回3.25万元劳务费。此类民商事纠纷的常见误区,湖北黄冈麻城市处理民商事案件的项婷律师已形成一套固定核查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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