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至2024年5月,消费者在某美容美发店内,经店主推荐认识了张XX,先后十次向张XX个人微信转账共计116660元,购买养生项目。张XX收款后,将其中约70%转账给店主刘XX,自留约30%作为个人劳务报酬。然而,消费者认为服务未完成,要求退款。此前,消费者曾就支付给店里的款项另案调解获退50万元,但本案的116660元未包含在内,于是消费者起诉要求两被告共同返还116660元及利息。
这起案件存在多个难点。首先,被告提出“主体不适格”的抗辩,试图将责任推给个人而非店铺。其次,两被告无法提供完整的消费记录,这使得确定未消费比例成为难题。再者,需要厘清交易链条,明确合同相对方。
樊佳佳律师接受委托后,开始了一系列细致的工作。她精准地梳理交易链条,发现消费者是店内常客,交易在店铺内进行,且店主推荐并参与了收益分配。基于这些事实,律师主张构成表见代理,法院最终认定服务合同相对方为店铺。同时,律师指出张XX个人留存部分构成不当得利,在合同解除后应返还其占有的对应款项。此外,由于两被告无法提供完整消费记录,律师合理主张法院酌情认定未消费比例。
经过樊佳佳律师的努力,法院采纳了她的核心意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店铺返还消费者38031元,被告张XX返还消费者20299元,合计58330元,驳回了消费者的其他诉讼请求。这一结果为消费者挽回了近半损失。
对于普通人而言,在遇到类似的消费纠纷时,首先需要注意保留好消费凭证,包括转账记录、服务协议等。在消费过程中,如果发现服务与承诺不符,应及时与商家沟通并保留沟通记录。当沟通无法解决问题时,要及时寻求法律帮助。同时,在消费时要注意合同相对方的认定,避免陷入主体不清的纠纷中。在面对商家以各种理由推诿责任时,不要轻易放弃,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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