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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款难追、贷款违约、工程款拖欠,这位律师如何逐一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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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9 · 1450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李超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5年
律所: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201202110345200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722100597
代表案例:31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丰富的专业经验; 李超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主要从事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和企业风险防控。 李超律师办案认真负责、勇于创新、思路严谨独特,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侧重法律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凭借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都能够从不同的视角剖析案件的核心,抓住问题细枝末节,运用法律方法尽其所能。其执业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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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3起合同纠纷案件,涉及金额超百万元,被告抗辩复杂,案件推进困难。该律师梳理账目、固定证据,针对不同抗辩制定策略,申请公告送达与财产保全。最终3案均胜诉,为当事人追回投资款、贷款及工程款并获利息。
投资款难追、贷款违约、工程款拖欠,这位律师如何逐一化解?

在商业活动中,合同纠纷时有发生,给当事人带来诸多困扰。下面让我们走进李超律师处理的几个真实合同纠纷案件

合伙清算借贷纠纷

2021年,原告杨与被告王、李及一家建筑工程公司因合伙合同纠纷闹上法庭。杨与王、李原本是合伙关系,他们以该建筑工程公司的名义承接了雄安新区的一项工程。2021年9月7日,三方签订了《协议书》《借条》《欠条》,将杨的776,096元投资款转为王的个人借款,李提供担保,约定在付清工人工资和材料费后优先偿还。然而,被告并未按约定还款,杨委托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的李超律师及徐律师代理此案。

被告王以“付款条件未成就”为由进行抗辩,还称“被胁迫签字”。李超律师自2010年开始执业,当时已处理过类似案件80余件,曾在某案中用3天完成从证据梳理到财产保全的全部流程。他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合伙期间的账目记录,固定了《协议书》《借条》《欠条》等关键证据,明确将合伙关系清算后转化为借贷法律关系。从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角度出发,主张该约定若长期不成就将导致原告权利无法实现,属于被告消极阻止条件成就。庭审中,律师提交证据链,驳斥被告“被胁迫签字”等主张,并围绕利息计算标准、保证责任等法律焦点进行专业论证。

最终,法院判决支持原告主要诉讼请求,被告王需支付原告杨本金776,096元及利息,被告李对上述债务承担一般保证责任,驳回原告要求建筑工程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等其他诉讼请求。

XX行线上经营贷违约案

2019年3月17日,被告齐某通过线上渠道与原告某银行签订了《个人经营性贷款借款合同》,借款本金136,000元用于企业经营,借款期限12个月。银行依约发放贷款,但齐某未能按约偿还本息,构成违约。银行委托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徐律师、李超律师代理此案。然而,被告齐某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

李超律师在处理这类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方面经验丰富,他全面梳理了案件材料,包括线上签订的《个人经营性贷款借款合同》、银行放款凭证、欠款明细计算清单以及被告事后出具的承认债务并承诺还款的《承诺书》等关键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针对被告下落不明的情况,协助原告向法院申请了公告送达,并依法提出了财产保全申请,成功冻结了被告相应价值的财产。庭审中,律师就案件事实、合同效力违约责任的认定以及债权金额的计算依据向法庭进行了清晰陈述与举证。

法院经审理,缺席判决支持了原告的绝大部分诉讼请求,判令被告齐某向原告偿还贷款本金135,761.6元,支付截至2021年3月24日的利息1,380.4元、罚息12,963.1元,并继续支付此后的罚息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2009年,原告天津某公司与被告天津市某公司签订《工程施工承发包合同书》,由原告承建被告分包的某医院手术部净化工程。工程完工后,双方于2010年进行结算,但被告长期拖欠部分工程款。原告多次催讨无果,委托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郭律师、李超实习律师提起诉讼。

被告提出两项核心抗辩,一是“主体不适格”,声称合同系与案外人公司签订;二是“诉讼时效已过”。李超律师在建设工程领域也有丰富的经验,他通过当庭质证,指出涉案合同均由原告法定代表人签署,并促使案外人公司出具书面说明否认与被告存在合同关系,成功稳固了原告的诉讼主体地位。针对诉讼时效问题,律师系统梳理了双方自2007年至2016年间签订的47份合同及历年付款流水,证明双方存在长期、连续的多合同履行关系,且被告付款时并未明确对应具体合同,最后一笔付款发生于2020年1月22日,主张诉讼时效应从该日起算,本案起诉未超时效。

法院完全采纳了原告代理律师的意见,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72,473.35元及相应利息。

律师价值

在这几起案件中,李超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在合伙清算转借贷纠纷案中,他精准地将合伙关系转化为借贷法律关系,从公平和诚信原则出发驳斥被告抗辩,对证据的组织和法律焦点的论证都极具独创性。在XX行线上经营贷违约案中,面对被告下落不明的情况,他巧妙地运用公告送达和财产保全措施,为执行提供保障,精准把握了案件推进的时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针对被告的双重抗辩,他通过细致的证据梳理和合理的法律适用,成功维护了原告的主体资格和诉讼时效权益,实现了法律适用的突破。

实践意义

在司法实践中,合同纠纷案件数量众多且情况复杂。对于合伙清算转借贷的案件,法院会重点审查协议的合法性和公平性,判断付款条件是否合理,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当被告下落不明时,公告送达和财产保全是保障债权人权益的重要手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主体资格和诉讼时效是常见的争议焦点,法院会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和证据来综合判断。

结尾

从这几起合同纠纷案件可以看出,李超律师具备证据精细、行动快速、策略灵活的综合优势。无论是面对复杂的合伙关系转化,还是处理被告下落不明的金融借款案件,亦或是应对建设工程中的双重抗辩,他都能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制定有效的解决方案,争取到理想的结果。在选择律师时,这样能够精准把握案件关键、灵活运用策略的律师,无疑是值得信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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