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东莞,曾发生一起涉及未成年人被害人的敏感刑事案件。一名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被指控以暴力、胁迫手段违背未成年人意志欲行奸淫,后自动放弃,还强行猥亵了被害人,其行为分别涉嫌强奸罪、强制猥亵罪,依法应数罪并罚。此类案件性质敏感,社会评价负面,被告人面临着较重的刑期,其家属心急如焚,找到了湖南人和(东莞)律师事务所的李晖律师,希望他能为被告人进行辩护。
李晖律师自2002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4419200711710382,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学本科。执业至今,他累计主办或协办的案件已逾千件,在刑事领域深耕多年,成功办理相关案件数百件,尤其专精于强奸案、故意伤害案等刑事案件。
在接受委托后,李晖律师深知刑事案件的命脉在于快。在侦查阶段的37天黄金救援期内,他迅速展开行动。由于此时尚无卷宗,他重点通过多次会见当事人来了解情况。首次会见时,他不仅详细了解了案情,还向当事人讲解其涉嫌罪名的构成要件,告知其诉讼权利,防止当事人在侦查人员的讯问下做出对己不利的糊涂供述。同时,考虑到嫌疑人处于信息封闭状态,极度焦虑,李晖律师在不违规的前提下传递了适当的家人问候,稳定了当事人的情绪,建立了信任关系。之后,他尽快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
在有了卷宗之后,李晖律师开始进行细致的阅卷工作。他善于制作证据比对表,将当事人在侦查阶段的多份笔录进行纵向比对,将同案犯的供述进行横向比对。一旦发现前后矛盾、逻辑不通或与其他客观证据相悖之处,就将其作为庭审发问和质证的突破口。当发现有疲劳审讯、指供诱供嫌疑时,他敢于提出非法证据排除,以削弱控方证据体系,同时也是对侦查行为的一种监督。
庭审过程中,李晖律师的发问目的明确,通过封闭式提问,让当事人在法庭上说出符合其辩解逻辑的话,为后续的质证和辩论打下事实基础。他围绕自首认定、强奸罪犯罪中止、从犯地位、主观恶性、认罪认罚、悔罪态度展开了精准、克制、专业的辩护工作。
最终,法院经审理高度采纳了李晖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依法认定被告人构成强奸罪、强制猥亵罪,应予数罪并罚;认定被告人自动投案、如实供述,构成自首;认定被告人在强奸犯罪中自动放弃犯罪,系犯罪中止;认定被告人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从轻、减轻情节。最终在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显著轻于同类案件量刑水平,实现了轻刑、稳定、公正的理想结果。被告人及其家属对李晖律师的专业辩护和辛勤付出表示了高度认可和感谢,称赞他精准把握案件关键,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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