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兴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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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兴隆律师在法律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出色的表现。他是河口县律师行业党支部书记、云南众序(云南自贸区红河片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累计办理各类案件100+件,聚焦跨境刑事、婚姻家事、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四大核心领域。下面来看看他经办的几起典型案件。
先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2022年1月,被告与原告经中介居间,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屋转让预约合同,约定被告将名下位于某市某小区房屋以488000元出售给原告。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支付468000元购房款,被告当日交付房屋,原告随即入住并实际占有使用,还缴纳水电、物业费用,成为小区业委会成员。
2022年11月,案涉房屋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证书附记载明土地存在查封、仅登记房屋面积,该证书由原告领取并持有。之后,原告以“房屋所在土地被多家法院查封、无法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为由,诉至法院,提出解除合同、退还购房款468000元、支付资金占用利息、违约金120000元、赔偿中介费7320元等多项诉求。
李兴隆律师作为被告的代理人,精准梳理合同履行事实,紧扣民法典解除权规则,指出原告解除权已消灭。他还调取不动产登记中心官方文件,推翻“土地查封无法过户”的核心主张。同时,完整举证被告已交房、原告实际占有使用房屋,有力抗辩违约指控。
法院查明,案涉小区为蒙自市历史遗留问题小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明确土地查封状态下可仅登记房屋权利、办理二手房转移登记,且已有同类过户案例。被告已完成房屋交付,原告已实际占有使用收益,合同目的可实现,不符合法定解除条件。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原告承担。
再看民间借贷纠纷案件。2023年7月,出借人王X与某开发投资公司、某建设工程公司签订三方合作协议,约定王X分两批次向开发投资公司出借共计4000万元,第一批次2000万元,第二批次2000万元于建设工程公司中标指定项目当日交付;借款期限2年,年利率6.5%,半年付息一次;若开发投资公司逾期还款,按每日0.3‰支付逾期利息,并承担出借人实现债权的律师费、保全费等全部费用。
协议签订后,王X于2023年7月27日依约向开发投资公司转账交付第一批次借款2000万元。借款期限届满后,开发投资公司未按约还本付息,仅于2025年1月分两笔支付利息共计130万元。后建设工程公司成功中标案涉项目,王X未按约定交付第二批次2000万元借款,亦构成违约。
王X多次催告还款无果后,委托李兴隆律师团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投资公司返还本金2000万元、支付期内利息、逾期利息,并承担律师费40万元及全部诉讼费用。庭审中,开发投资公司认可借款事实,但辩称已支付130万元利息应予以扣减,且王X主张的律师费过高、逾期利息标准不合理,同时以王X未交付第二批次借款构成违约为由,请求调低利息标准。
李兴隆律师团队全面梳理借款协议、转账凭证等核心证据,精准锁定被告违约事实,全力主张本金、利息及维权费用。面对双方违约、律师费争议等难点,律师有效抗辩、据理力争。法院经审理查明,案涉三方合作协议合法有效,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均存在违约行为。最终法院判决开发投资公司于判决生效十五日内偿还王X借款本金2000万元,支付2023年7月27日至2025年7月26日剩余利息130万元,并以20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5%支付自2025年7月27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开发投资公司向王X支付律师代理费20万元;驳回王X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开发投资公司承担。
还有一起强奸罪从轻辩护案件。2024年,被告人L某通过网络游戏结识被害人T某(案发时未满12周岁),二人以男女朋友关系相处。2024年某月至某月期间,L某多次与T某在其住所及本地酒店自愿发生性关系,后因被害人家长发现报案,L某于2024年某月某日主动到案。
公诉机关认为,L某多次与不满十二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已构成强奸罪,且应从重处罚;同时L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被告人及辩护人对指控事实与罪名无异议。李兴隆律师作为辩护人,精准梳理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获谅解等从轻情节,紧扣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开展有效辩护。
法院审理查明,公诉机关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L某行为构成强奸罪。法院采纳辩护人关于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谅解等辩护意见,对其他辩护意见不予采纳,最终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判处被告人L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李兴隆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各类案件中都能精准把握案件关键,为当事人争取到理想的结果,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