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越律师,浙江鼎格律师事务所的主任,自2019年执业以来,已在法律领域深耕7年。他有着丰富的司法机关工作经历,这段背景对他处理各类案件的辩护和代理策略产生了深远影响。
在刑事辩护方面,张越律师坚持程序与实体并重。以他代理的一起诈骗罪案为例,案件事实是当事人被指控诈骗。争议焦点在于如何认定当事人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以及是否存在从轻情节。张越律师的破局思路是,重点运用非法证据排除、自首情节认定等策略。他深挖当事人经电话通知主动到案的情节,结合部分款项存在真实借贷关系的事实。从法理支撑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自首的规定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可认定为自首。最终,法院采纳了张越律师的观点,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罪轻处罚。他在司法机关工作时,熟悉刑事诉讼程序,深知程序正义的重要性,所以在辩护中能精准运用程序规则,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民商纠纷领域,张越律师善于跳出对方诉讼逻辑。在一起加工合同纠纷案中,案件事实是原告与被告就合同履行产生纠纷。争议焦点在于被告是否需要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张越律师没有局限于否认签字的单项抗辩,而是从被告与前夫曾系夫妻且存在共同经营行为的角度重构事实逻辑。他主动构建“履行—违约—损失”闭环证据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履行和责任承担的相关规定,法院最终认定被告需承担共同还款责任。他在司法机关积累的经验,让他能够从更宏观的角度看待民商案件,不被对方的诉讼策略牵着走,而是主动出击,构建有利于己方的证据体系。
婚姻家事案件中,张越律师将法律预判与情感疏导并行。在代理一起非法拘禁罪案时,案件事实是当事人因涉嫌非法拘禁被起诉。争议焦点在于是否对当事人予以逮捕以及如何量刑。张越律师在争取自首认定的同时,充分考量当事人承担抚养子女家庭重担的现实困境。他向检察机关同时提出不予逮捕的法律意见与情理事由。从法律层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关于逮捕条件的规定以及自首情节的认定;从情理层面,考虑到当事人的家庭状况。最终法院判处缓刑,实现了案件处理与家庭保护的双重目标。他在司法机关接触过大量婚姻家事案件,明白此类案件不仅涉及法律问题,还关乎当事人的情感和家庭,所以能在法律框架内兼顾情理。
此外,在企业合规领域,张越律师也有出色表现。他曾成功代理某建筑企业串通投标罪案,协助企业进行合规整改、建立内控体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合规的要求,最终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企业恢复正常经营。他的司法机关背景让他熟悉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能够从监管和企业运营的双重角度为企业提供合规建议。
张越律师凭借前司法机关工作背景,在刑事、民商、婚姻以及企业合规等领域,都能运用独特的辩护和代理策略,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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