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达州渠县,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一位有资金出借的客户,因被告借款到期不还而陷入困境。被告因个人资金周转困难,向原告借了50000元,双方明确约定借款利息为月息1分。然而借款到期后,被告却未按约还款,原告多次通过口头、书面等方式催收,被告仍拖延拒付。为了维护自身合法债权,原告委托了四川宕渠律师事务所的许青山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被告偿还借款本金、拖欠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许青山律师毕业于河北师范大学法学专业,自2019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5117201810058072,他秉持着律师就是以依法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方式去实现社会正义的目标这一执业理念,同时担任四川宕渠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在民间借贷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
接受委托后,许青山律师迅速投入工作。他第一时间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仔细核查借款凭证、利息约定及催收记录等证据。为了固定完整的证据链,他多次往返于相关机构和单位,收集和整理关键证据。在这个过程中,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确保每一份证据都真实、有效且具有关联性。
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许青山律师明确原告的利息主张合法合规。在庭审准备阶段,他精心撰写代理词,反复推敲每一个法律条文的引用和事实陈述的准确性。庭审中,他清晰、有条理地陈述案件事实,精准引用法条,有力地反驳了被告不合理的分期还款诉求。他的专业表现和严谨态度,让法庭对案件有了清晰的认识。
最终,法院审理后完全采纳了许青山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0000元、截至2025年2月25日的利息80000元,并自2025年2月26日起按年利率12%支付利息至清偿完毕,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这一结果让原告的合法债权得到了最大化的保障。
许青山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严谨的工作态度和高效的办案能力,成功帮助原告解决了难题。他在达州渠县天星镇文峰大道揽月庭3S-1-3的办公地点,也成为了众多有法律需求的人们寻求帮助的地方。在民间借贷纠纷领域,许青山律师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优秀律师的价值,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