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十六年的李鉴春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实战经验丰富,兼具侦查与辩护双向思维,在刑事辩护领域成绩斐然。以万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为例,通常情况下,此类案件在审查批捕阶段,辩护律师多会强调当事人的初犯情节,提交常规的辩护意见,但对于积极促成量刑情节和精准的数据化分析重视不足。
然而,在这起案件中,李鉴春律师选择了不同的路径。接受委托后,他第一时间会见万X,确认其在共同犯罪中仅起辅助作用,系从犯,且为初犯、偶犯,无前科。同时,动员家属主动退赔8000元,并劝导万X认罪认罚。在案件移送审查批捕后,及时向承办检察官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重点论证其从犯地位、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情节,不符合逮捕必要性条件,还对涉案金额、笔数、获利等数据清晰归纳,在辩护中客观呈现案件全貌。
按照常规,在涉案资金流转频繁,当事人获利且涉共同犯罪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很可能会被批准逮捕,进入后续的审判程序,最终可能面临较重的刑罚。
但实际结果是,检察机关采纳了李鉴春律师的辩护意见,依法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公安机关随即对万X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在后续的审查起诉阶段,李鉴春律师继续跟进,结合案件进展及万X的悔罪表现,向检察机关提交了《建议适用缓刑法律意见书》,检察机关采纳建议,在起诉时提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的量刑建议。最终,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判决万X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与常规结果相比,李鉴春律师通过专业、及时、分阶段的辩护工作,实现了“不予批捕→缓刑建议→缓刑判决”的全程有效辩护,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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