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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登记车主成功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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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9 · 1965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龚傲冬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律所:湖北道博(襄阳)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206202110198616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827514028
代表案例:8个
律师优势:;执业理念:细行律己身、忠心尽己责。 个人简介:龚傲冬律师现为湖北道博律师事务所律师,从业近六年以来处理过各类民商事纠纷,为客户创造价值、弥补损失,深受客户信任与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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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死者家属起诉登记车主索赔115万余元。龚傲冬律师精准定位责任主体,厘清登记车主与实际使用人的法律关系,论证车主无过错不应担责。同时,有效抗辩被扶养人生活费主张。最终车主零赔偿,充分体现律师在交通事故案件中的价值。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登记车主成功零赔偿

在交通事故的阴霾下,当事人往往陷入困境,承受着身体伤痛与法律纠纷的双重压力。就像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2023年7月28日,一场悲剧降临,雷X驾驶登记在雷X某名下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为避让车辆与电动自行车碰撞,导致徐X死亡。死者家属左、左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包括登记车主雷X某在内的五被告共同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15万余元。

面对这样复杂且棘手的案件,龚傲冬律师凭借其深厚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挺身而出。龚傲冬律师在民商事领域深耕多年,专注于建设工程、劳动工伤、交通事故等六大核心领域,办理过百余起案件,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严谨的办案逻辑。

在本案中,龚傲冬律师展现出了精准定位责任主体的强大能力。他紧扣《民法典》及相关机动车有关责任规定,指出侵权责任承担以过错为原则。雷X某虽为登记车主,但车辆的实际控制、使用、收益均为雷X,雷X某未实际支配车辆运行,亦未从此次运行中获利,且无证据证明雷X某存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车辆存在缺陷、驾驶人无驾驶资格等法定过错情形。最终,法院采纳了该代理意见,认定原告要求雷X某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请“未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不予支持。

不仅如此,龚傲冬律师还善于有针对性地抗辩各项赔偿主张。针对原告主张的被扶养人生活费,他主动调查指出死者母亲赵X已领取湖北省养老保险金,有稳定生活来源,且育有两名子女,使得原告主张的17万余元被扶养人生活费全部驳回。

在过往的类似案件中,龚傲冬律师也曾多次凭借其专业能力为当事人争取到有利结果。在一些涉及复杂责任划分的交通事故案件中,他总能精准剖析法律关系,找到关键证据,为当事人厘清责任,降低损失。

在这起案件中,龚傲冬律师通过专业代理,成功为登记车主雷X某实现“零赔偿”。他精准划分责任主体、严格审查赔偿项目及证据,充分体现了在交通事故案件中的律师价值。他始终坚守“细行律己身、忠心尽己责”的执业理念,用专业和负责为当事人撑起一片法律的晴空,让当事人在困境中感受到法律的公正与力量,也让人们看到了专业律师在维护当事人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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