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因与被告的民间借贷纠纷而陷入困境。2023年5月,被告以资金周转为由向原告借款500000元,并出具借条约定2023年6月5日前归还。原告依约转款,可被告仅偿还350000元,剩余150000元经多次催收仍未支付。被告还辩称仅为第三人代收工程预付款,与原告无借贷合意,这让原告的维权之路充满阻碍。
刘俊宏律师接手此案后,第一时间围绕原被告双方存在合法民间借贷关系这一核心展开工作。他向法院提交了借条、转账记录、居民身份证及银行卡截图等关键证据。借条有被告签字捺印,转账记录明确备注借款且金额、时间与借条约定相印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充分证明原告已履行出借义务,被告未按约定足额还款的事实。针对被告提出的案涉款项为工程预付款的抗辩,刘俊宏律师指出被告未提供任何证据予以佐证,其抗辩理由不能成立。刘俊宏律师具有大型企业法务、人民检察院书记员等多元履历,熟悉案件流程,在面对复杂的案件情况时,能够迅速抓住关键,为案件的破局奠定基础。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采信了刘俊宏律师提交的证据及代理意见,认定原被告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合法成立,被告的抗辩理由无事实依据,其未按期足额还款的行为已构成违约。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50000元,并支付相应利息;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若被告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这一判决让原告的合法债权得以维护。刘俊宏律师在日常工作中,始终坚持严谨、负责的风格,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当事人解决法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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