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事实
委托人作为被告,因销售明知掺有西地那非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被公诉机关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公诉机关认定其具有“其他严重情节”,按照法律规定,依法应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这意味着委托人面临着长期实刑监禁的重大风险,一旦判决下来,他的生活将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可能会失去自由多年,家庭和事业也会受到极大的冲击。
律师介入后的具体行动
家属在得知委托人面临如此严重的指控后,心急如焚,四处寻找合适的律师,最终找到了李鹤律师。当时家属焦虑万分,担心委托人会被判处重刑。李鹤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了本案全部证据材料,包括涉案食品鉴定报告、销售记录、资金流水、被告人供述及证人证言等。虽然没有具体量化的阅卷页数,但可以想象,这些证据材料的梳理工作是相当繁琐和细致的。
突出关键策略点
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其他严重情节”,李鹤律师从销售规模、违法所得数额、社会危害程度、主观恶性等角度展开精细化辩护。他认为本案情节虽符合入罪标准,但尚未达到“其他严重情节”的严苛程度。同时,律师积极推动委托人全额预缴罚金,主动认罪认罚、深刻悔罪,以此最大限度降低社会危害性。在庭审中,律师围绕犯罪情节、量刑均衡、缓刑适用条件等发表完整辩护意见,结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请求法院依法对委托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体现同类案件经验
李鹤律师从2023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上百件,深耕刑事辩护领域,成功办理众多刑事案件,其中多起案件实现撤案、不起诉、缓刑、减刑等良好辩护效果。在组织卖淫罪、介绍、容留卖淫罪、组织淫秽表演罪、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等领域都有实务经验,这说明他在刑事辩护方面有一定的积累。
写采纳情况
法院充分采纳了李鹤律师的辩护意见,对律师关于犯罪情节、量刑均衡以及缓刑适用条件等方面的辩护观点给予了认可。
案件裁判结果
法院认定委托人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罚金已足额缴纳),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委托人未被收监执行,依法接受社区矫正,正常工作与生活未受重大影响。对比委托人最初面临五年以上实刑监禁的处境,现在能获得缓刑的结果,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转变。这个案子能取得这样的结果,关键在于李鹤律师精准的情节辩护与量刑平衡论证,以及推动委托人积极履行财产刑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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