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漯河,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引发了广泛关注。2024年X月X日,被告1、2以经营木材加工厂为由向银行申请贷款30万元,签订了借款合同,被告3作为担保人签署《关联人承诺书》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借款到期后,被告未还款,银行将被告1、2、3起诉至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银行要求被告1、2共同偿还借款本金30万元及利息,被告3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被告1认可本金,但要求银行提供利息、罚息具体标准和数额;被告2称对本金不承担还款责任;被告3则认为自己对债务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理由是《借款人配偶承诺书》和《关联人承诺书》的落款日期与案涉借款时间矛盾。然而,一审法院判决被告1、2、3承担还款责任。
面对一审不利判决,被告3委托了河南汇恒律师事务所的王世奇律师提起上诉。王世奇律师毕业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自2023年开始执业,拥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他还是漯河市律师协会企业破产会员、河南汇恒律师事务所企业破产团队负责人,曾参与多起重大案件,如标的额亿元纠纷案、大型建筑公司财产纠纷案件等。
接手案件后,王世奇律师第一时间对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他多次前往法院阅卷,仔细研究《关联人承诺书》《借款人配偶承诺书》等相关文件,对每一个条款都进行了深入分析。他发现,《关联人承诺书》的担保范围与案涉贷款无关联,且双方未签订案涉贷款对应的担保合同,银行也未履行法定提示说明义务。
为了更有力地支持上诉请求,王世奇律师撰写了详细的上诉状。在上诉状中,他明确指出一审认定事实错误,银行未与上诉人签订担保合同,也未履行提示说明义务,相关格式条款对上诉人不产生效力;一审适用法律错误,应适用格式条款及保证合同的相关规定;银行仅凭《关联人承诺书》就让上诉人承担巨额债务,违背诚实信用原则。
在二审过程中,王世奇律师据理力争,充分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他的专业和坚持得到了法院的认可。最终,二审法院判决被告3对本案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案件结束后,客户对王世奇律师的专业服务给予了高度评价,并赠送锦旗不负重托、律法精湛。王世奇律师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敬业精神,为当事人提供了满意的服务,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也将继续秉持用专业的知识,为当事人提供满意的服务的执业理念,为更多当事人解决法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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