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艳律师是安徽文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拥有中国政法大学学士学位,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执业多年,她兼具律所办案经验与国企法务从业经历,是深耕法律实务的实战派专业律师。从2011年至2021年,她就职于北京旭坤律师事务所,积累了丰富的案件处理经验;2021年至2024年任职于国企北京华都酿酒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担任专职法务,熟悉企业合规管理等事务;2024年至今,她在安徽文州律师事务所执业,擅长处理刑事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等各类法律案件。
在众多案件中,有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令人印象深刻。原告孙某1与案外人魏某、孙某2存在民间借贷关系,二人向孙某1借款共计28万元,还约定了利息,但未能按期清偿。2023年,经协商,被告作为债务加入人,向孙某1出具了金额为30万元的借条,包含原借款本金及结算利息,同时在借条中注明了后续还款情况。
出具借条后,被告陆续向孙某1偿还了部分款项,累计还款约14.3万元,然而还有约15.7万元未再支付。孙某1多次催要无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委托黄艳律师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剩余借款并承担相关费用。
庭审中,被告提出多项抗辩理由。被告主张自己并非原始借款人,与孙某1不存在真实借贷关系;认为案涉借条属于债务转移,未经原债务人同意应属无效;还称出具借条系受孙某1胁迫、诱导,并非真实意思表示,请求驳回孙某1的全部诉讼请求。
针对被告的抗辩,黄艳律师开始了一系列工作。首先,她结合被告出具借条、主动还款并注明欠款余额的行为,向法院阐述本案符合“债务加入”的法律特征,并非被告主张的“债务转移”,无需原债务人同意,为法院认定双方存在合法债权债务关系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
接着,黄艳律师整理了借条、银行及微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这些证据证实案涉30万元借条系对原有28万元债务本息的结算,数额合理,并非虚增债务。同时,结合被告后续多次主动还款的行为,有力地驳斥了其“受胁迫、诱导”的抗辩理由,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然后,针对被告提出的借贷关系不成立、债务转移无效、受胁迫诱导等多项抗辩,黄艳律师逐一回应。她明确指出被告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知晓出具借条的法律后果,其后续主动还款、确认欠款余额的行为亦与“重大误解、受胁迫”的主张相悖,有力地支撑了原告的诉讼主张。
最终,法院采纳了黄艳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作出判决。被告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剩余借款约15.7万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负担。
黄艳律师凭借自己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成功帮助孙某1追回了剩余借款,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债权。在执业过程中,她始终秉持严谨专业的执业态度,通过细致全面的诉前风险把控、高效务实的谈判调解方式、精准科学的诉讼策略,为客户切实化解矛盾、守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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