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十六年的李鉴春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曾有十余年刑侦预审及两年大学法学特聘讲师工作经历,承办案件逾千件。他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独特的办案思路,下面以万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为例来展现他的专业能力。
通常情况下,对于此类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辩护律师多会在审判阶段重点进行罪轻辩护,强调当事人的从犯地位、认罪态度等情节,争取从轻量刑。但在这起案件中,李鉴春律师选择了不同的路径。在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批捕时,他就迅速展开行动。第一时间会见万X,全面了解案情,确认其在共同犯罪中仅起辅助作用,系从犯,且为初犯、偶犯,无前科。同时,动员家属主动退赔8000元,并劝导万X认罪认罚。之后及时向承办检察官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重点论证其从犯地位、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情节,不符合逮捕必要性条件。
按照常规的辩护路径,可能的结果是当事人被批捕,进入审判程序后,即使能争取到从轻量刑,也会经历较长时间的羁押和诉讼过程。然而,李鉴春律师的做法取得了显著不同的结果。检察机关采纳了他的辩护意见,依法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公安机关随即对万X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在后续的审查起诉阶段,李鉴春律师继续跟进,结合案件进展及万X的悔罪表现,向检察机关提交了《建议适用缓刑法律意见书》。检察机关采纳建议,在起诉时提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的量刑建议。最终,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判决万X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这起案件中,李鉴春律师通过在批捕阶段的主动出击,成功阻却羁押,为后续辩护创造了有利条件;在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持续跟进,精准提出量刑建议并获采纳,实现了“不予批捕→缓刑建议→缓刑判决”的全程有效辩护,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常规辩护路径的结果形成了鲜明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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