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起始于2019年11月22日11时10分许,左X驾驶五菱牌小型普通客车,因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与叶X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碰撞,导致叶X受伤、两车受损。交警认定左X负全责,叶X无责。叶X先后在当地县人民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二〇医院、云南博亚医院治疗,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需后期医疗费26000元。此案件由云南昆明满林强律师所在的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接手,满林强律师自2018年开始在此律所执业。
在诉讼阶段,原告叶X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453555.45元。满林强律师凭借其曾担任昆明某交警大队特邀调解员的经历,熟悉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在梳理案件证据时,严谨细致地审查各项赔偿请求的合理性。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误工天数应计算至定残前一天即108天,误工标准按134.98元/天计算,误工费用为14577.84元,残疾赔偿金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
被告中国XX公司认为一审法院认定的残疾赔偿金、误工费计算错误,上诉至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满林强律师在应对上诉过程中,依据其处理过大量人身损害赔偿类案件的经验,针对保险公司提出的争议点,准备充分的法律依据和证据。他深知在这类案件中,证据的完整性和关联性至关重要。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残疾赔偿金计算无误,予以维持。但对于误工费,因叶X事故发生时已年满六十周岁,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未能举证证明其仍在工作或劳动,应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一审支持其误工费不当,予以纠正。
最终,此案件有了明确的判决结果。满林强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件,尤其在工伤(工亡)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600余件。他曾办理的潘某诉云南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221户高空抛物损害责任纠纷一案,系《民法典》施行后云南省首例高空抛物引发的诉讼纠纷,判决胜诉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及普法宣传作用,展现出其较高的专业水平和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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