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礼县白关镇,一场交通事故让王XX陷入了困境。2023年6月,张XX驾驶无号牌三轮电动车与背着孩子的王XX刮撞,导致王XX受伤。事故发生后,王XX辗转多家医院治疗,花费了大量费用。然而,双方就赔偿事宜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无奈之下,王XX委托了天水地区的梁小龙律师。
梁小龙律师执业13年,始终坚守专业、勤勉、尽责的执业理念,累计承办各类案件已逾1021件。他长期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对刑事案件的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程序规范及庭审抗辩均有深入研究与丰富实践。此次面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梁小龙律师展现出了扎实的专业功底。
接受委托后,他全面梳理案件证据,详细整理出完整的治疗经过和费用支出清单。针对司法鉴定意见,精准核算各项赔偿金额。在庭审中,面对被告对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计算标准的异议,梁小龙律师依据《2024年甘肃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相关司法解释,有理有据的主张合理赔偿标准。同时,结合被告未投保交强险、无驾驶资质的事实,明确其应在交强险限额内先行赔偿,不足部分按同等责任分担。
最终,法院采纳了梁小龙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判决张XX赔偿王XX46807.61元,鉴定费、案件受理费按同等责任分担。梁小龙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足额赔偿,切实维护了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践行了自己抱朴守道,为而不争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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