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日,老张入职某物业管理公司当环卫车司机,双方没签书面劳动合同。老张觉得这种情况很常见,问题不大。4月13日,他在工作时出了交通事故,左侧多根肋骨骨折,被认定为工伤,劳动功能障碍等级为十级,停工留薪期是4月13日到6月12日。6月13日,老张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虽然给他交了社保,但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和未签合同二倍工资差额。
老张慌了,自己受了伤,公司还不给赔偿。他试着和公司沟通,可公司态度强硬,根本不搭理他。老张心里又焦虑又怀疑自己,不知道该怎么办。
后来,经人介绍,老张找到了广东鹏瑞律师事务所的梁广宇律师。梁律师从2015年开始执业,承办过超1000件案件,擅长劳动纠纷。
梁律师在梳理材料时,发现老张的工资发放记录能证明他和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这可是关键细节,有可能扭转局面。
梁律师围绕这个细节制定策略,指导老张收集工资发放记录、社保缴纳证明、工伤认定材料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证据。他明确仲裁请求,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和未签合同二倍工资差额。
仲裁审理时,公司经通知却没来,也没提交答辩和证据。梁律师依据证据,主张公司没签合同,应担责;虽交了社保,但要协助老张申领基金支付部分;没在法定期间签合同,要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最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采纳了梁律师的意见,裁决公司支付老张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1663.2元、2024年4月13日至6月12日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3520.86元、2024年4月1日至6月13日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14546.47元,驳回其他仲裁请求。老张从极度紧张到长出一口气,心里的石头总算落地了。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入职记得签书面劳动合同,保障自身权益。第二,工作中受伤及时认定工伤,保留好相关材料。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劳动者遇到权益受损不要怕,要积极维权。梁广宇律师在这个案子里,抓住工资发放记录这个关键细节,帮老张成功维权,让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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