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认为,律师的工作就是在法庭上滔滔不绝地辩论,尽可能让自己的当事人胜诉。但实际上,对于经验丰富的律师来说,胜诉并非唯一的目标。李鉴春律师就是这样一位有着独特理念的法律从业者。
李鉴春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拥有法学学士学位。他曾在周口市公安机关法制、预审、刑侦、经侦等部门工作近二十年,担任刑侦队、经侦队领导十余年,参与及领导300余起刑事案件的侦破及预审工作。2009年转行做律师后,他凭借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成功办理了众多案件。
在张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中,涉案金额高达200余万元,且已被刑事立案侦查。李鉴春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他全面核实证据,重建客观事实,精准辨析张某的主观意图,明确刑民边界,主张该纠纷属于民事范畴。他及时向检察机关提交专业意见,并提供证据线索支撑。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他的意见,认为张某行为不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决定对其不起诉。即便该公司不服提出申诉,市人民检察院复查后仍维持了不起诉决定。这起案件,虽然胜诉,但过程中双方都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和时间。
另一种情形更值得注意。在万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中,李鉴春采取了不同的策略。在审查批捕阶段,他第一时间会见万X,确认其从犯地位,动员家属主动退赔,并劝导万X认罪认罚。然后向承办检察官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成功争取到不予批捕决定。之后在审查起诉阶段提出缓刑建议,审判阶段其辩护意见也获法院采纳,万X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这起案件通过调解协商的方式,各方都比较满意,当事人也免受了长期羁押之苦。
还有熊X涉嫌偷越国境罪一案,李鉴春在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委托,从事实、情节与政策三个维度构建不起诉辩护体系。他明确熊X的行为动机,全面梳理从宽情节,结合刑事政策提出不起诉依据。经过与承办检察官多次沟通并递交不予起诉法律意见书》,最终熊X被依法不起诉。
在李鉴春看来,“赢”并不意味着在法庭上的绝对胜利,而是在法律的框架内,为当事人争取到最有利的结果,减少当事人的损失和痛苦,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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