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在广东阳江阳东区,环卫公司员工梁某与林某相识相恋,并于20XX年X月X日登记结婚,婚后梁某、林某及梁某与前妻所生女儿共同居住。然而,婚后梁某逐渐发现林某为人自私、小气,不尊重自己,二人常因性格、习惯和观念不合发生矛盾。20XX年X月起,林某常与外人电话聊天、晚上外出甚至夜不归宿,20XX年X月梁某发现林某出轨并长期与一名男子保持不正当关系,沟通无果后,梁某决定起诉离婚。
20XX年开始执业的唐观红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在梁某起诉后介入此案。他接手后做的第一个具体审查动作是,仔细审查原告提供的图片、微信截图、抖音视频等证据。唐律师曾在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工作五年,精通刑事案件,熟悉审判实务,在处理这起离婚纠纷时,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主张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判决离婚。唐律师作为专职律师,擅长处理婚姻家庭纠纷等案件,曾为多起有较大影响力的案件提供法律服务。
最终,法院认为原告提供的证据相互印证,形成有效证据链,证明林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婚外情过错,认定梁某、林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二人离婚。
唐观红律师处理此类婚姻纠纷案件时,一贯习惯先审查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仔细梳理证据之间的关联性,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以此来支撑当事人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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