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明知涉案资金是诈骗犯罪所得,却使用本人实名银行卡进行接收、取现以及转移资金的操作,以此协助上游犯罪洗白赃款。经调查,委托人取现金额达11万余元,银行流水22万余元,获利4400元,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由于司法机关对涉诈洗钱案件采取从严打击的态势,当事人面临着监禁刑罚。李鹤律师介入此案后,第一时间会见了当事人,全面核实资金流转、取现过程、获利方式以及到案经过。
李鹤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上百件,是北京天驰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党员律师、律所刑事骨干律师,还荣获2024年度业务能手、2025年度优秀青年律师等称号。丰富的办案经验使他在面对此类案件时,有着独特的审查视角。在本案中,他凭借对刑事辩护领域的深入了解,重点关注当事人到案的具体情况。其严谨专业的执业作风促使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在会见当事人时,仔细询问每一个环节,为后续的辩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法院最终依法采纳了李鹤律师关于自首、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的辩护意见。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当事人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违法所得4400元已全部上缴国库,罚金也按时足额缴纳,当事人按期执行完毕刑期。在开庭前,李鹤律师结合案件事实、法律规定及本地类案裁判尺度,提交了严谨的书面辩护意见,清晰论证了自首成立、从轻处罚的法律依据。
李鹤律师处理此类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时,一贯先全面核实案件的资金流转、取现过程等事实情况,重点固定关键证据,如本案中的自首情节。同时,梳理当事人的各项从轻处罚情节。他主要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尤其擅长办理组织卖淫罪、诈骗罪等常见高发罪名的案件。凭借“勤勉、专业、尽职、高效”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提供精细化、一站式刑事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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