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X和同案人员为了承揽项目,在2021年的两个工程项目中进行了围标行为。2021年3月23日,“包头市XX(东XX站北XX)改造工程”项目开标,他们挂靠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并联系其他两家公司围标,最终以872423元中标。同年4月23日,“110国道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东河段)”项目开标,他们再次挂靠同一公司,通过他人联系招标代理公司,让评委对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给予高评分,最终又成功中标。这两个项目合计中标金额巨大,公安机关的介入让事情变得严峻起来。
就在马X一家不知所措的时候,周赫律师出现了。周赫律师处理刑事辩护案件多年,凭借着对法律的深刻理解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业内小有名气。他一直秉持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对待每一个案件都全力以赴。
周赫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展开了工作。他仔细查阅了所有的案件资料,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他发现马X是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主动到案的,这一细节看似平常,却被周赫律师敏锐地捕捉到了。他查阅《刑法》第六十七条,认定马X的行为符合“自动投案”的构成要件,成功为马X争取到了自首认定。自首情节在量刑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为后续的辩护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同时,周赫律师通过阅卷和调查发现,两项工程均已顺利完工,未收到任何质量投诉或经济损失报告。他协调相关单位出具了《情况说明》,证明“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这一事实直接降低了马X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评级。
在证据较为充分的情况下,周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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