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公司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在2021年与位于昆明市五华区的公司签署了建设工程项目分包合同。公司将中骏昆明都市风华中心的土方开挖、回填等分项工程分包给云南公司,合同总价款为2938元。然而,原告完成工程并经结算后,被告却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云南公司委托了云南滇源律师事务所的柴昊然律师等为诉讼代理人,柴昊然律师自2023年开始执业,在法律领域已初露锋芒。
柴昊然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百余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耕于民事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百余件,尤为专精于建工类合同案件,占比约30%,同时在刑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面对这起建工分包合同纠纷,他深知建工领域案件的复杂性和专业性。
原告为支持其完成工程和结算金额为1207.29元,提供了多份证据。在庭审中,被告对结算金额的大部分予以认可,但提出部分费用涉及其他项目而不应包括在内。柴昊然律师凭借对建工行业规则的熟悉,仔细梳理工程签证、结算报告等关键证据,精准把握证据特点。他深入分析合同条款,结合行业惯例,向法庭阐述原告主张的合理性。
法院组织了证据交换和质证,审判员钟独任审理。柴昊然律师在庭上据理力争,详细解释各项费用的构成和依据。庭后,在他的努力协调下,双方就结算单内容达成一致。最终,法院认定合同有效,并判定被告需向原告支付工程款及质量保证金共计1207.29元,还判决被告支付自2024年11月25日起至实际支付完成日期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案件受理费164元由被告负担,判决书生效后10日内履行,否则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这起案件的成功处理,充分体现了柴昊然律师对建工领域裁判口径的准确理解。他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严谨的办案态度,为当事人成功追回了拖欠的工程款,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信赖与行业同仁的认可。他还曾担任富滇银行代理律师追讨贷款类欠款,累计追讨民间借贷类案件借款本金上千万元,同时担任地方医院、文旅部门、国企专项服务法律顾问,在法律领域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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