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地名做商标是否侵权
用地名做商标不一定构成侵权,需分情况判断。
根据《商标法》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例如“茅台”作为商标已被广泛认可且具有其他含义,是合法有效的。
若使用的地名不属于上述禁止范围,一般不涉及侵权。不过,若使用该地名商标导致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等产生混淆,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或商标侵权。
总之,用地名做商标要考量是否违反禁用规定以及是否造成混淆等情况来判定是否侵权。
二、用地名作商标会面临怎样的侵权判定
用地名作商标,侵权判定需结合具体情形。依据《商标法》,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不过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若将县级以上地名或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用作商标,易使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来源产生误认,可能被判定侵权。此外,若使用的地名与他人在先商标构成近似,且用于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造成混淆,也会被认定侵权。判定时,要考量地名的知名度、使用方式、是否易混淆等因素。一旦被判定侵权,需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三、用地名作商标侵权赔偿数额如何确定
用地名作商标侵权赔偿数额按以下顺序确定。首先,按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包括因侵权导致的销量减少、利润降低等损失。若实际损失难以确定,可按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即侵权人使用该商标销售商品或服务所获利润。
当上述两种方式都无法确定时,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于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在按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若权利人损失、侵权人获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当我们了解到用地名做商标不一定构成侵权,需分情况判断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使用地名商标引发侵权纠纷,举证责任该如何分配?还有当合法使用地名商标后,遭遇其他商家恶意攀附、模仿,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这些都是在实际运用地名商标过程中可能会碰到的难题。如果您在地名商标使用、侵权判定以及后续权益维护等方面存有疑惑,别让问题困扰自己。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的法律顾问会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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