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事实背景
2022年,范XX被湖北XX公司聘用,担任项目负责人。2月14日下午,他为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和朋友饮酒后去KTV唱歌。期间,他因找厕所未果,无故踢踹“橙子爱学”培训中心大门。工作人员劝阻无效后报警,中山路派出所民警袁XX和辅警田XX到现场口头传唤范XX回所配合调查,范XX拒不配合,被强行带离。过程中,他持续抗拒、言语威胁民警,上警车后还阻止车门关闭,与民警拉扯,先后掌掴、脚蹬袁XX面部,后被辅警和群众制服。经诊断,袁XX右面部外伤、软组织挫伤。3月14日,范XX家属代其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并获得谅解。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检察院以袭警罪对范XX提起公诉。
核心争议点及法院认定
第一,犯罪情节是否轻微:公诉机关认为范XX酒后踢踹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暴力袭警行为明确。范XX的辩护律师肖仲鹏指出,虽然范XX实施了袭警行为,但从造成的后果来看,仅导致民警袁XX右面部外伤、软组织挫伤,没有造成更严重的身体伤害或执法活动的重大阻碍等后果,犯罪情节相对轻微。法院经审理查明,民警所受伤害为右面部外伤、软组织挫伤,认为范XX犯罪情节在袭警类案件中不算严重,采纳了辩护律师这一观点。
第二,认罪认罚及谅解情节的作用:公诉机关提出被告人范XX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礼道歉并获得被害人谅解,可以从宽处罚。辩护律师肖仲鹏强调,范XX的家属主动代其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并获得谅解书,这体现了范XX积极悔罪的态度,同时他也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法院认为,认罪认罚和取得谅解在量刑时应予以考虑,积极赔礼道歉和认罪认罚表明被告人有悔罪表现,降低了其人身危险性,应从轻处罚。
第三,是否具备社区矫正条件及缓刑适用:辩护人肖仲鹏提出被告人具备社区矫正条件,本人及家属保证在缓刑考验期内遵纪守法,建议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对被告人适用缓刑。公诉机关也建议判处被告人范XX有期徒刑六个月,适用缓刑。法院经审查相关调查评估意见书等材料,认为范XX符合社区矫正条件,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且符合缓刑适用的法律规定,所以采纳了这一建议。
判决结果
最终,法院认为被告人范XX醉酒后拒不配合公安机关执法活动,并暴力袭击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公诉机关指控其犯袭警罪罪名成立。同时被告人范XX有犯罪前科,可以酌情从重处罚,但他积极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并取得谅解,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罚。依照规定,判决被告人范XX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法律建议
从这个案例能看出,遇到执法情况时,一定要配合警察工作,酒后也不能失控触犯法律。如果不小心犯了错,要第一时间认罪认罚,积极弥补过错,争取受害人的谅解,这在量刑时会起到关键作用。可别像范XX一样,一时冲动就给自己惹来大麻烦。
结尾
本案中,范XX酒后袭警最终被判处缓刑,这一结果既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严肃,也考虑到了被告人的悔罪表现等情节。在这个案件的办理过程中,肖仲鹏律师为当事人提供了有力的辩护。肖仲鹏律师自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处理案件200余件。长江大学法学专业本科的学习经历为他打下了坚实的法学基础。在面对范XX袭警案时,他凭借丰富的实践经验,精准把握案件关键,从犯罪情节、认罪认罚及缓刑适用等多个角度为被告人进行辩护,最终使当事人获得了较为理想的判决结果。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肖仲鹏律师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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